龍崗區衛生局

龍崗區衛生局

制定龍崗區的幹部保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對象的保健管理工作,組織安排幹部年度健康體檢,建立保健對象健康檔案。

基本介紹


龍崗區衛生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衛生工作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全面推動龍崗區衛生事業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擬訂龍崗區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方案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龍崗衛生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職業道德教育,組織醫學、衛生專業教育和在職繼續教育。
(四)組織醫學科學研究,收集醫療衛生信息。
(五)負責制定龍崗區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目標的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
(六)負責婦女、兒童保健管理工作
(七)制定龍崗區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防治職業病。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學校的衛生,組織實施轄區衛生許可證管理工作。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發生和蔓延;指導全區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
(八)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龍崗區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編製和修訂全區公共衛生應急事件管理的專項規劃和項目建設規劃,負責全區特大和重大應急事件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九)負責制定龍崗區域衛生規劃,搞好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的規劃和建設,指導、扶持基層醫療衛生工作;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醫院分級管理的實施;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和管理個體或聯合醫療衛生單位;負責全區醫療衛生技術和質量的控制與管理。
(十)負責制定龍崗區健康教育規劃,組織實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十一)負責龍崗區中醫行業的管理,發展中醫事業。
(十二)負責轄區醫療衛生人員執業醫師資格申報和註冊。
(十三)負責城鄉醫療急救網的規劃、建設,組織指揮突發事故中的醫療救護工作。
(十四)負責衛生事業經費的計劃管理,並組織審計監督。
(十五)審核醫療衛生單位執行全市統一的醫療衛生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十六)負責龍崗區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考核、考試、評審、晉陞和聘任管理。
(十七)負責轄屬單位的人員調配和職員招聘申報工作。
(十八)負責轄屬單位黨的組織、紀檢、統戰、僑務以及工、青、婦和計生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安排招生、招工、兵役和出國人員的體格檢查。
(十九)組織實施科研教學活動。指導、協調龍崗醫學會和紅十字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