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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彬

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賀彬,男,漢族,河南安陽人,大學學歷,1963年2月出生,1983年9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致公黨。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兼),省政府參事。

2021年7月8日,賀彬因在玉溪市通海縣杞麓湖污染治理有關問題中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

人物履歷


1983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省環境科學所工程師,環境空間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師,信息中心主任、高級工程師,所長;
2004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其間,2012年6月任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任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兼);
2017年9月至今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兼),省政府參事。

人物事件


政務記過

2018年8月,省紀委省監委對省環境保護廳組織全省環保督察期間部分督察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問題,麗江市在省環保督察期間超標準安排接待等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追責問責。近日,省紀委省監委對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省環境保護廳組織對麗江市進行環保督察期間,省環保督察麗江組與麗江市政府辦、麗江市接待辦共同商定,確定工作餐標為: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合計每人每天528元,飲料費用另行收取;省環保督察麗江組6名人員未交納應由個人支付的洗衣費、房間電話費、損壞物品賠償費。省環境保護廳2017年組織到16個州(市)進行環保督察的人員,環保督察結束后,均未向當地交納伙食費,回單位后按公務出差標準報銷領取了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麗江市接待辦還存在長期借用下屬單位車輛,公務接待無賬目明細、鋪張浪費等問題。省紀委省監委責成相關人員補交了伙食費、車輛使用費和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督促麗江市接待辦將借用的車輛退回了原單位並補償了車輛使用費。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經省委批准,決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給予玉溪市政府副市長賀彬(時任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省環保督察麗江組副組長)政務記過處分。

違紀被查

2021年7月8日,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賀彬因在玉溪市通海縣杞麓湖污染治理有關問題中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