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連泰,男,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研究領域為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在《中國法學》、 《法學研究》、《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商研究》等雜誌發表論文80餘篇,出版過專著《國際人權憲章與我國憲法的比較研究——以文本為中心》、《憲法文本中的徵收規範解釋——以中國憲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為中心》。貴州師範大學、西藏民族學院客座教授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研究領域為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商研究》等雜誌發表論文70餘篇,出版過專著《國際人權憲章與我國憲法的比較研究——以文本為中心》、《憲法文本中的徵收規範解釋——以中國憲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為中心》。貴州師範大學、西藏民族學院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