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官

財務官

財務官(quaestor/questor)是一種古代羅馬的官員。是羅馬仕途所謂“共榮之路”的起點。最初主要負責法務工作,後來逐漸演變為一種負責國庫收支以及協助執政官工作的官員。在現代英語中Queastor/Questor指刑事推事。

起源


財務官quaestori來源於一種詢問(quaestio),一種調查(quaerere)。這些詢問與調查都是和尋找犯罪相關聯的,古老的財政官可能還要負責調查評註。最初提到財務官的是一種殺人罪判官(quaestores parricidii) ,這種官員在十二銅表法頒布前後履行自己的職責。
因為財務官最初的職責是負責法務工作,因此在某些翻譯中,又被稱為“基層法官” 。介於十二銅表法之前不存在羅馬的相關傳世文獻。因而比較難以判斷財務官具體出現的時間。但是可以推測,這種官員在更早的王政時期就已經存在,並且由王rex任命,行使法務相關的職責。

任職條件


作為所謂“光榮之路”的起點,財務官是羅馬人在仕途上第一個要擔任的職務。在正式走上仕途之前,傳統上在正式走上仕途之前,羅馬人需要在軍中服役10-15年。所以共和時期擔任財務官的年齡要求是30-32歲。在進入帝國時期之後,因為體制的變化傳統的官階進階體系逐漸解體,因此財務官的年齡限制也逐漸放鬆。
財務官和其它多數官員一樣,在最開始是屬於貴族階層的一種官職。隨著共和時代早期的貴族平民鬥爭,這一職位於409BC之後向平民開放。

職責


在古代羅馬,不存在後來意義上的嚴格的政府職權劃分。羅馬的治權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所謂的“城內治權”或稱“治內司法權”;一個是所謂的“城外治權”,也就是“軍事治權”。
財務官最初是輔助行使所謂“城內治權”的一種官員。負責羅馬城邦的基礎執法工作,後來又進一步管理元老院金庫。因而在中文翻譯中稱之為“財務官”
但是由於財務官的本質是一種輔助類型的官員,因而在行省的執政官(consul)或者裁判官(praestor)助手同樣稱之為“財務官”。在共和時期確認了以延長執政官或者裁判官治權的方式管理行省之後,所謂同執政官(proconsul)以及同裁判官(porpraetor)的助手往往也是以財務官的形式出現。
在進入帝國是到之後,行省被劃分為所謂“公共行省”和“元首行省”。在元首行省中,財務官的地位被“元首代理人”取代,但是在公共行省中,財務官依舊無責稅賦和協助行省總督的工作。
財務官最初有2人,421BC根據執政官的要求,增設了兩名財務官作為執政官的助手(每位執政官一名),負責管理城市的財務及會計相關的工作,另外如果執政官領軍作戰的話,財務官同樣要負責一些軍事經濟工作;在267BC之後,為了處理義大利其他地區的工作,又另外增設了一些財務官,使得總數達到8名或者10名;到了蘇拉時期,蘇拉將財務官的數量確定為20人。

任職要求


共和時期的財務官在平民部落會議或者部落會議上選舉。有一種史學上的猜測是部落會議和平民部落會議其實是同一事物,而平民部落會議是共和時期才有的,由此推斷,在王政時期,財務官由王或者高級官吏任免。財務官的任職期限是一年。在進入帝國時期之後,行省中的財務官可能是由皇帝和總督任命,任期可能隨總督的任期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