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註冊處

為本地公司辦理註冊手續的機構

香港公司註冊處的職責,是為有限責任及無限責任的本地公司辦理註冊成立手續和辦理註冊非香港公司;為本處負責實施的各項條例(以《公司條例》為主)所規定提交的文件辦理登記;提供服務和設施,讓公眾查閱並取得本處的法定登記冊所載資料、在本處註冊和登記的公司最新資料和已登記文件的影像紀錄;撤銷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私人公司的註冊;以及確保公司及其高級人員遵從有關條例,並履行責任。

基本介紹


我們的理想,是受世界認同為卓越的公司註冊處,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同時令香港作為全球其中一個最方便營商地區的地位更加鞏固。
註冊處的職能:
1、提供設施,讓公司、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信託公司的發起人及註冊受託人,可順利為其公司或法團辦理註冊成立手續,並登記公司按照各有關條例規定所遞交的文件。
2、提供設施,讓公眾人士查閱本處所保存的資料。
3、確保公司及其人員遵照有關條例,並履行責任。
4、就與公司法及相關法例有關的政策及立法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
5、快捷及有效地達至上述各項目標,並在客戶可接受的收費水平及時間範圍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