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教育費

幼兒園為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收取的費用

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

基本介紹


保育費實行按等級收費,收費標準為:日托班特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甲級幼兒園每人每月400元,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80元,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丁級幼兒園每人每月100元。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費標準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準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費標準可在相應等級日托班標準上最高上浮50%。保育費補貼辦法 保育費標準調整后,其保育費補貼一律實行統一標準。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均可憑幼兒園的收費單據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補貼85元。第一胎為多胞胎子女的,可比照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沒有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憑收費票據,每月補貼60元。保育費補貼,由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若一方無經濟收入來源的,則在另一方單位報銷;若一方在市區以外非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在市區一方報銷。此項費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目”,其他福利費“節”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企業在“應付福利費”中開支。

收費標準


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是根據幼兒園保育教育水平、生均培養成本、社會承受能力、辦園質量及經費(資金)來源等情況,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原則制定的,教育培養成本包括以下項目:公務費(含水電暖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固定資產折舊費(自籌資金或企業、公民個人投資建園)、教職工人員工資及社保費等正常辦學經費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辦學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