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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平江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李勇,男,中共黨員,曾任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委副書記。

現任中共平江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人物履歷


1987.09--1991.07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年思想教育專業學習
1991.07--1994.12 共青團岳陽市委辦公室幹部
1994.12--1996.03 共青團岳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6.03--2001.05 共青團岳陽市委組織部部長
2001.05--2005.06 共青團岳陽市委副書記(其間:2001.05--2004.05援藏,任西藏山南地區桑日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2005.06--2006.02 岳陽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6.02--2009.05 岳陽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總工會主席(兼)、縣直機關工委書記(兼)
2009.05--2012.02 岳陽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直機關工委書記(兼)、縣委黨校第一校長(兼)
(其間:2007.09--2010.06湖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12.02—2016.08 岳陽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6.08—2016.11 君山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區長
2016.11—2021.08 君山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6.11,君山區委副書記
2021.07— 中共平江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李勇當選為君山區委副書記。
2016年11月29日上午,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召開。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李勇為區人民政府區長。
2021年7月7日,平江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大會,會議宣布省委、市委關於平江縣委主要領導幹部調整的決定:李勇同志任中共平江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2021年8月2日,岳陽市君山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李勇同志辭去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政府區長的請求。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發問題突出。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采砂問題突出。省水利廳違規批複位於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采砂權有償出讓方案。岳陽市政府、岳陽縣政府及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水務、河道採礦等部門履職不力,未能取締違法采砂行為。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君山區區長李勇(時任岳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