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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印

江蘇省淮安市漣水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陳印,男,漢族,1967年8月出生,江蘇漣水人。黨校研究生文化,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淮安市漣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8年10月9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2月1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被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5年9月 在南京交通學校公路橋樑專業學習;
1987年7月 任漣水縣公路管理站技術員、工程隊副隊長;
1992年9月 任漣水縣交通工程公司副經理;
1994年1月 任漣水縣交通工程公司經理;
1995年12月 任漣水縣交通局局長助理、交通工程公司經理;
1997年8月 任漣水縣交通局副局長;
1999年1月 任漣水縣交通局局長;
2002年12月 任漣水縣副縣長;
2012年1月 任漣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3年6月 任漣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漣水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6年1月 任漣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9日,漣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19年1月12日,漣水縣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陳印(副處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淮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9年1月11日,淮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犯罪嫌疑人陳印決定逮捕。

提起公訴

2019年2月1日,江蘇省漣水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陳印(副處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淮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淮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印利用擔任漣水縣交通局局長、漣水縣副縣長和漣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漣水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漣水縣老城區建設和市容市貌提升指揮部指揮長等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並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陳印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