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貿易新談判
服務貿易新談判
服務貿易新談判即後來的服務貿易總協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GATS)2000。
服務貿易新談判(GATS2000)。
1999年11月,在美國西雅圖舉行的WTO第三次部長級會議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著巨大分歧,使得新一輪談判沒能成功發起。在2001年多哈會議上,經過各方努力使得發起新一輪談判成為可能。這次會議決定今後將不再沿襲GATT(關貿總協定)把談判稱呼為“輪”的談判用語,而是正式稱為“多哈發展議程”(DohaDe-velopmentAgenda)。 WTO中關於服務貿易的談判已經在多哈會議前開始進行。按照《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19條規定:“為推進本協定的目標,各成員應該不遲於《WTO協定》生效之日起5年開始並在此後定期進行連續回合的談判,以期逐步實現更高的自由化水平。”因此,從1995年《WTO協定》生效起5年後,於2000年2月25日WTO服務貿易理事會召開了特別會議,發起了新一輪服務貿易領域的談判。這次談判被簡稱為GATS2000。目前GATS2000談判還在進行之中,只是進展緩慢,原因是發展中國家參與的比較少。發展中國家更關心的是如何解決貨物貿易方面的分歧,而不是服務貿易的進一步自由化問題。從“多哈發展議程”來看,部長宣言所討論的談判範圍比過去更廣泛,目標制訂得更明確,而且是一攬子談判方式,使談判更容易達成協議。因此更有可能通過“多哈發展議程”的談判達成多邊協議,反過來推動GATS2000談判。
2001年11月14日通過的多哈部長宣言,在服務貿易領域重點談到了兩個議題。一是工作計劃。從2000年發起的服務貿易談判的進展情況以及談判中由許多成員提交的大量方案來看,談判涉及到了比以往更多的服務部門、水平承諾和自然人流動問題。為了達到《服務貿易總協定》確立的總目標,部長宣言規定參加談判的成員應該在2002年6月30日以前提交具體承諾初始“要價”,並在2003年3月31日以前提交初始“出價”。二是工作計劃的組織和安排。根據部長宣言,最終談判在2005年1月1日以前結束。總理事會授權貿易談判委員會監督全部談判過程。貿易談判委員會定於2002年1月31日以前召開第一次會議。這次會議將建立適當的談判機制並且監督整個談判過程。談判將對WTO全體成員、申請加入的國家和單獨關稅區開放。由此可見,多哈宣言制訂的談判時間表,對電信部門來說明確了時間框架,即需要在這個時間內拿出談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