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律制度

所得稅法律制度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所得稅屬直接稅,是以納稅義務人的所得稅為徵收的稅收。

一、是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徵稅範圍包括在我國境內的企業和組織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此外,為了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特定的產業和項目,規定了兩擋優惠稅率:20%和15%。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項目和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餘額。其中確定收入總額時涉及包括准予扣除的項目、不得扣除項目、虧損彌補等內容。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等於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減免和抵免稅額后的餘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免稅所得、減稅所得、加計扣除、減計收入等。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與繳納介紹了企業所得稅的徵收方式、納稅地點等。

二、是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居民納稅人以來源於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為徵稅對象,非居民納稅人則以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為納稅對象。個人所得稅的稅目分為3類,共11個應稅項目。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按照不同的稅目規定了不同的稅率。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減去按規定標準扣除費用后的餘額。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同時根據不同的稅目規定了扣除標準。此外,還介紹了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和納稅申報與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