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的教育主管部門
遼寧省教育廳,是遼寧省的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管理遼寧省的辦學機構。
遼寧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面向21世紀的與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科類齊全的教育體系。在教育方面,實行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辦學體制。基礎教育以政府辦學為主;高等教育形成以中央、省、市三級辦學,中央、省兩級管理和以省統籌為主的辦學和管理的格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實行在政府統籌管理下,主要依靠行業、企業、事業單位辦學和社會各方面聯合辦學方式。
1.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制度。
2. 負責提出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3.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4. 統籌管理全省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審定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地方教材;審批民辦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的設立。
5. 組織對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6. 統籌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審核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設立工作;審批省、市屬本專科院校的本專科專業設置;審核省、市屬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和已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省屬高等學校的碩士學位授予點;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的評估工作。
7. 統籌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8.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9. 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各級各類學校的編製標準;統籌規劃學校教育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10. 統籌管理全省各類高、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製和實施各類高、中等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和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11. 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攻關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12. 統籌管理全省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出國留學和來我省留學管理工作以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按有關規定承擔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留學人員歸國后的安置工作。
13. 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編製全省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 統籌規劃全省學位工作;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承辦省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5. 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16. 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綜合協調廳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起草年度工作報告;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安排以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廳機關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有關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協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規草案;負責全省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廳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監督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發展規劃處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綜合協調全省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承擔省屬高、中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或審批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設置、更名、調整、撤銷工作;擬訂全省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民辦高等學校、中等專業(職業)學校辦學許可管理;承擔省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和校園建設協調工作;負責全省教育信息系統建設及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指導高校後勤管理和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廳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和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省屬高等學校教師和全省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協調全省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學校和廳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高校幹部組織處
(高校統戰工作處)指導全省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省屬專科學校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省屬本科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選派民辦高等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幹部教育工作和統戰、群團工作。
財務處
(學生資助管理處)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統籌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省教育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統計並監測全省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編製廳直屬高校、廳直屬單位、廳機關經費預算決算;統籌管理國內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負責廳直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審計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廳直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的資本運營;負責廳直屬高校、廳直屬單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參與制定、督促落實學生資助政策;負責財務檢查、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學前教育處
承擔全省學前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定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幼兒園分類辦園標準和准入制度;統籌規劃和指導幼兒園布局;規範學前教育內容,統籌管理學前教育教材並組織審定學前教育地方教材;負責全省幼兒園園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幼兒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
義務教育處
承擔全省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地方義務教育基本教學文件和教育教學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德育工作;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教材並組織審定義務教育地方教材;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布局調整工作。
高中教育處
(民族教育處)承擔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特色發展政策、各類特色高中和特殊教育標準、基本教學文件以及教育教學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德育工作;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教材並組織審定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和實施的有關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和特殊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育、民族教育教材建設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處
承擔全省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政策;擬定地方性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學評估和實訓基地建設評估;負責高等職業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等、中等職業院校教師資格准入制度的實施工作;承擔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組織指導工作。
高等教育處
承擔全省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高等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與評議工作;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承擔高等教育本專科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省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全省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全省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調研;組織對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省政府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指導全省大中小學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教學改革工作;擬訂地方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教師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大中小學生參加國際、國內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思想政治工作處
負責高等學校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等學校穩定工作和政治保衛工作;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工作;負責高等學校網路文化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及時反映和協調處理高等學校有關穩定的重大問題。
科學技術處
規劃組織全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規劃組織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地方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地方重大科學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等各類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高等學校創新團隊與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成果管理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指導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省屬高等學校和廳直屬單位出版物的相關審核工作;負責省級教育社團組織和教育基金會的日常管理;承擔全省教育系統新聞電視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教師教育處
(省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負責全省中小學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工作;擬定全省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教師、校長培訓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工作;指導國家語言文字標準和規範的應用;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水平測試和漢字應用水平測試工作;承辦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國際交流合作處
(港澳台辦公室)負責全省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全省國家公費、地方公費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指導全省來華留學生工作、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各類學校聘請外籍專家與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工作;負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境外辦學、在我省召開的國際學術會議的審核工作;按許可權負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審核或審批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
(省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統籌規劃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導與管理研究生培養工作;負責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學科建設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省級重點學科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省內高等學校“211工程”、“985工程”建設的協調工作;承辦省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民辦教育處
承擔全省民辦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置的審批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處
負責指導和協調學校安全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遼寧省大學生就業指導局
受省教育廳委託,負責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高校畢業生和非高校畢業研究生的派遣手續,承擔省普通高校畢業生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省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教育和指導工作;開展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服務工作;開展高中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認證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流動黨員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遼寧教育研究院(省教育評價事務所)
省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所
(遼寧中德合作職業學校校長培訓中心)開展職業教育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工作;參與職業教育評估工作;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校長和管理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學術類期刊和信息動態的編輯工作。
省教育廳教育信息中心
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遼寧教育統計年鑒》、《遼寧教育統計手冊》、《遼寧教育事業發展報告》的編輯、出版工作;負責省教育廳機關網、遼寧教育網和大學生在線聯盟網等網站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開展《中國教育報》駐遼寧記者站建設工作;負責全省教育城域網和校園網的網路安全管理等工作。
遼寧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加掛省漢語國際推廣服務中心牌子承擔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有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全省公派出國留學有關事務性服務工作;負責漢語國際推廣有關事務性服務工作。
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廳會計核算中心)
落實國家和省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學生資助政策;指導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協助管理助學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等有關經費;負責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會計統一核算工作。
省教師培訓交流中心(省語言文字應用中心)
負責組織全省教育系統內人才交流、使用、代理等服務工作;負責全省申請教師資格理論考試、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實際操作考試、全省普通話和漢字應用水平測試的組織和培訓工作;參與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服務性工作;負責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提供相關事務性服務等工作。
省學校課程教材發展中心
加掛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中心牌子參與基礎教育學校課程設置的研究、開發和實施工作;承擔全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標準研製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省中小學用書編審委員會、省職業技術教育用書編審委員會、省教育音像資料審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遼寧省教育教學用書服務中心
負責全省普通中小學教學輔助教材、地方教材、實驗教材的用書服務工作;負責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教材的用書服務工作;負責省屬普通高校部分教材的用書服務工作。
省高等學校科技發展中心(省教育產業服務中心)
開展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科技項目評估、信息諮詢等工作。
遼寧省教育廳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為機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遼寧省教育基金會募集管理辦公室
負責我省教育基金的募集、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承擔教育部教育發展基金會和中小幼教師獎勵基金會下達的有關任務;開展獎教獎學和助教助學等工作。
遼寧省學生體育發展中心
開展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活動的推廣工作;參與大學生、中學生各類省級體育競賽和學生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省內學生體育團組參加國家或國際體育賽事集訓和交流的組織協調工作。
遼寧教育宣傳中心
負責宣傳我省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規及有關重大活動;負責有關報刊的編輯出版工作。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已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面向21世紀的與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科類齊全的教育體系。在教育體制方面,實行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辦學體制:基礎教育以政府辦學為主;高等教育形成了中央、省、市三級辦學,中央、省兩級管理,以省統籌為主的辦學和管理的格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政府統籌管理下,主要依靠行業、企業、事業單位辦學和社會各方面聯合辦學。
在教育投入方面,遼寧省建立了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體制。
2001年,全省教育經費已達170.39億元,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113.11億元,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為96.80億元,預算內教育事業費80.07億元,分別比1995年增長105.1%、64.7%、94.5%、78.0%,比2000年增長了16.4%、10.2%、12.7%和13.6%。預算內教育經費(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佔全省財政總支出的比例為25.84%,比1999年的17.09%提高了8.75個百分點。
遼寧省教育經費收入構成為:
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96.80億元,佔總收入的56.81%;
各級政府徵用於教育的稅費9.28億元,佔總收入的5.45%;
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收入用於教育的經費2.00億元,佔總收入的1.17%;
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4.74億元,佔總收入的2.78%;
社會捐集資辦學經費0.53億元,佔總收入的0.31%;
事業收入47.38億元,佔總收入的27.80%;
其它收入4.64億元,佔總收入的2.72%。
2019年,全省共有各級各類學校15416所,比上年減少495所;各級各類學歷教育在校生618.5萬人,比上年増加118萬人;教職工58,9萬人,其中:專任教師45.1萬人,比上年增加0.5萬人.
(一)發展規模
2019年,全省獨立設置的幼兒園9903所,比上年減少187所。當年入園幼兒29.8萬人,比上年增加0.4萬人,增長1.4%;在園幼兒91.5萬人,比上年增加0.2萬人,增長0.2%;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為90.5%,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
(二)師資隊伍建設2019年,全省幼兒園教職工總數為12.8萬人,其中專任教師7.6萬人,佔59.1%;生師比12.1:1,同比減少0.5衛生保健人員、保育員2.4萬人,占教職工總數的19.1此外另有代課教師、兼任教師1156人。從學歷層次看,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6.0萬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79.6%,同比增長1.5個百分點。
(三)辦學條件2019年,全省幼兒園佔地面積22435.9畝,比上年增加806.0畝;運動場地560.8萬平方米,佔總面積的37.5%;校舍建築面積840.1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9.8萬平方米教學及輔助用房578.7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3萬平方;圖書藏量850.9萬冊,園均圖書859冊。
(一)發展規模
2019年,全省小學校數2976所,比上年減少304所;教學點816個,比上年增加92個。校均規模550人,比上年增加42人,初中校數1518所,比上年減少4所,校均規模為634人,比上年增加22人。
2019年,全省小學招生34.0萬人,比上年降低0.7%;初中招生34.5萬人,比上年增長4.%.全省義務教育在校生總規模為296.5萬人,比上年增加2.5萬人。其中,小學在校生195.1萬人,比上年減少0.4萬人,降低0.2%;初中在校生101.5萬人,比上年增加2.9萬人,增長3.0%。
(二)普及程度
2019年,全省小學毛入學率為100.3%,與上年持平;小學畢業生升學率為99.9%,同比提高0.1個百分點。
初中階段毛入學率為103.5%,同比提高2.4個百分點;初中畢業生升學率為95.2%,同比提高0.1個百分點,其中初中畢業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為64.2%。
全省義務教育鞏固率為97.3%,與上年持平。
(三)師資隊伍建設
2019年,全省小學有教職工15.3萬人,其中專任教師13.7萬人,比上年增加365人,小學生師比為14.2:1,同比減少0.1;初中有教職工11.7萬人,其中專任教師10.0萬人,比上年增加701人,初中生師比為10.2:1,同比增0.2.
2019年,小學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100.0%,小學教師中大專及以上學歷所佔比例為98.2%,同比增長0.5個百分點;初中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99.9%,初中教師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所佔比例為90.6%,同比增長1.1個百分點。
(四)辦學條件
2019年,全省小學校舍建築面積1282.2萬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7.9平方米,同比增加0.2平方米;體育場(館)面積達標校為2683所,佔總數的90.2%;音樂器材配備達標校為2711所,佔總數的91.1%;美術器材配備達標校為2708所,佔總數的91.0%;體育器材配備達標校2729所,佔總數的91.7%.全省小學學生與計算機之比為4.6:1,與上年持平。
2019年,全省普通初中校舍建築面積達920.7萬平方米(不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數據),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12.1平方米,比上年減少0.1平方米;體育場(館)面積達標校為1446所,佔總數的95.3%;音樂器材配備達標校為1471所,佔總數的96.9%;美術器材配備達標校為1469所,佔總數的96.8%;體育器材配備達標校1469所,佔總數的96.8%全省普通初中學生與計算機之比為3.9:1,同比增加0.1。
2019年,全省九年一貫制學校校舍建築面積610.2萬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12.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學生與計算機之比為4.1:1,同比減少0.1。
(一)發展規模
2019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共有各類學校793所,其中普通高中420所,比上年增加6所。校均規模1432人,比上年減少38人。中等職業學校373所(其中:技工學校採用2018年數據,為104所),比上年減少9所。校均規模895人,比上年減少4人。
2019年,全省高中階段共計招生31.1萬人,比上年增加1.5萬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0.3萬人,比上年增加1.2萬人,增長6.2%;中等職業教育招生10.8萬人(其中:技工學校採用2018年數據,為2.2萬人),比上年增加0.3萬人,增長2.7%。
2019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總規模達到93.1萬人,比上年減少2.8萬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為60.2萬人,比上年減少0.7萬人,下降1.2%;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為32.9萬人(其中:技工學校釆用2018年數據,為6.4萬人),比上年減少2.1萬人,下降6.0%。
2019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97.0%,比上年降低1.6個百分點;每萬人口高中階段在校生為222人,比上年減少6人;每萬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為144人,比上年減少1人。
(二)教育結構
2019年,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為65:35、在校生比例為65:35。
(三)師資隊伍建設2019年,普通高中專任教師達5.2萬人,比上年增加567人;生師比為11.5:1,比上年減少0.2;普通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比例為98.9%,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中等職業教育擁有專任教師1.9萬人(不含技工學校數據),比上年減少658人;生師比為12.6:1,比上年減少0.1人;中等職業學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比例為94.8%,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其中普通中專為96.9%,職業高中為92.4%。
(四)辦學條件
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築總面積為947.0萬平方米(不含完全中學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數據),比上年增長3.8%;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17.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平方米;體育運動場(館)面積達標率為95.2%;體育器械配備達標率為95.2%;理科實驗儀器配備達標率為94.8%共有402所普通高中建立了校園網,校園網覆蓋率達到95.7%;普通高中學生和計算機之比為5.0:1,同比減少0.2%。
2019年,全省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校舍建築總面積為203.2萬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1%;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15.8平方米,比上年減少0.5平方米;學生和計算機之比為6.0:1,同比增加0.22019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產權佔地面積為15382.2畝(不含技工學校數據,下同)。產權校舍建築面積為485.8萬平方米,此外獨立使用非學校產權校舍建築面積為130.5萬平方米,所用建築面積共計為616.4萬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徑減少1.5萬平方米,下降0.2%.教學實習儀器設備資產值為26.10億元,比上年增加1.87億元,增長7.7%。
(一)發展規模
1.學校數量2019年,全省有研究生培養機構45個,其中包括8個科研機構和37所普通高校,共有普通高等學校115所(含獨立學院10所),其中中央部委屬5所,省屬58所,市屬19所,民辦33所;按辦學層次分,本科院校64所、高職專科學校51所。此外另有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18所。
2.招生數量
2019年,全省共招收研究生4.4萬人,比上年增加0.3萬人,增長7.1%.其中招收博士生0.3萬人,招收碩士生4.1萬人;全省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2.4萬人,占研究生招生總數的54.7%,比上年增加0.2萬人,增長9.8%,其中招收專業學位博士270人,招收專業學位碩士2.4萬人。
2019年,受高職擴招影響,全省普通本專科招生34.4萬人,比上年增加7.6萬人,增長28.4%.其中本科招生17.5萬人,比上年增加0.1萬人,高職專科招生16.9萬人,比上年增加7.5萬人。
成人本專科招生9.5萬人,比上年增加1.9萬人,增長25.3%。其中本科招生4.6萬人,專科招生4.9萬人。
3.在校生數量
2019年,全省在學研究生達12.7萬人,比上年增加1.0萬人,增長8.%.其中在學博士生1.7萬人,在學碩士生11.0萬人。全省專業學位在學研究生6.1萬人,占研究生在校生總數的48.5%,比上年增加0.8萬人,增長15.0%,其中在學專業學位博士383人,在學專業學位碩士6.1萬人。
普通本專科在校生104.1萬人,比上年增加7.8萬人,增長8.1%。其中本科在校生為69.7萬人,高職專科在校生為34.4萬人。
成人本專科在校生19.2萬人,比上年增加3.0萬人,增長18.5%.其中本科在校生10.0萬人,專科在校生9.2萬人。
4.畢業生數量
2019年,全省研究生畢業生達3.3萬人,比上年增加0.2萬人,增長6.7%。其中博士畢業生0.2萬人,碩士畢業生3.1萬人;全省專業學位畢業研究生1.6萬人,占研究生畢業生總數的48.3%,比上年增加0.2萬人,增長16.2%其中專業學位博士畢業15人,專業學位碩士畢業1.6萬人。
普通本專科畢業生25.7萬人,比上年減少1.9萬人,下降6.8%。其中本科畢業生16.5萬人,高職專科畢業生9.2萬人。
成人本專科畢業生6.3萬人,比上年增加0.4萬人,增長5.9%.其中本科畢業生3.0萬人,專科畢業生3.3萬人。
(二)學生結構
受高職擴招影響,研究生招生比例由2018年的13.4%下降到11.4%,普通本科招生比例由2018年的56.2%下降到45.2%,高職專科招生比例由2018年的30.4%發展到43.4%。
研究生在校生比例由2018年的10.8%發展到10.%,普通本科在校生比例由2018年的64.1%下降到59.7%,高職專科在校生比例由2018年的25.1%發展到29.5%。
(三)師資隊伍建設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教職工為9.8萬人,比上年增加923人,增長0.9%;專任教師為6.3萬人,比上年增加614人,增長1.0%;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為3.1萬人,所佔比例達48.6%,同比增長0.9個百分點;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為4.9萬人,所佔比例達77.0%,同比增長1.5個百分點;受高職擴招影響,生師比達到18.8:1,每名教師比上年多負擔1.3名學生。
(四)辦學條件
1.辦學條件總量
(1)佔地面積
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學校產權佔地面積為102283.9畝,比上年增加466.4畝,增長0.5%;非學校產權獨立使用佔地面積為7949.0畝,比上年減少348.7畝,下降4.2%;所用佔地面積共計110232.9畝,比上年同一口徑增加117.7畝,增長0.1%。
(2)校舍建築總面積
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學校產權校舍建築面積為3240.8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66.1萬平方米,增長2.1%;非學校產權獨立使用建築面積為358.0萬平方米,比上年減少39.4萬平方米,下降9.9%;所用建築面積共計3598.8萬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徑增加26.8萬平方米,增長0.7%。
(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
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學校產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為218.3億元,比上年增長23.3億元,增長11.9%;非學校產權獨立使用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為1.6億元,比上年減少0.3億元,下降14.0%;所用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共計219.9億元,比上年同一口徑增加23.0億元,增長11.7%。
2.主要生均辦學條件
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為15937.8元,同比增加577.6元;生均教學行政用房為15.4平方米,同比下降0.9平方米;生均圖書為71.9冊,同比下降3.6冊。
註釋
(1)本公報中數據來源於全省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及各市教育局上報的《2019-2020學年初各級各類學校(機構)基層統計報表》。
(2)毛入學率,是指某一級教育不分年齡的在校學生總數占該級教育國家規定年齡組人口數的百分比。由於包含非正規年齡組(低齡或超齡)學生,毛入學率可能會超過100%。
(3)畢業生升學率,是指某一級教育畢業學生升入高一級學校的比例,即該級教育高一級學校的招生數占該級教育畢業生數的百分比。
(4)義務教育鞏固率,是指初中畢業班學生數占該年級入小學一年級時學生數的百分比。
(5)普通高校生均辦學條件中的學生均為摺合學生數,計入了佔用高校資源的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生,辦學條件均包含學校非產權獨立使用部分。
1.學校、機構數量
全省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11172所,其中,民辦幼兒園6156所,民辦小學 25 所,民辦初中 34 所,民辦高中86 所,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100所,民辦高校 36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69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15所,非學歷培訓機構4651所。
2.民辦學校學生及占同級教育規模比例
全省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51.3萬人,占 59.5%;民辦小學在校生 3.2萬人,占 1.5%;民辦初中在校生5.3 萬人,占 4.4%;民辦高中在校生 7.8萬人,佔10.9%;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3.4 萬人,占 8.3%;民辦普通本專科在校生 16.6萬人,占 18.5%;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學生2.8 萬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生 1.5萬人。
1.義務教育
少數民族小學在校生 380047 人,占 17.5%;少數民族教師30980人,占 21.3%。
少數民族普通初中在校生220557人,佔18.4%;少數民族教師 21186 人,佔20.9%。
少數民族特殊教育在校生818人,占 9.2%;少數民族教師289 人,佔14.7%。
2.高中階段教育
少數民族普通高中在校生128401人,佔18.0%;少數民族教師 8088人,占 17.6%。
少數民族中職在校生 53337人(不含技工學校),佔13.1%;少數民族教師 1963人(不含技工學校),占 9.0%。
3.高等教育
少數民族在學研究生 8128人,佔總數的 9.3%;少數民族普通本專科在校生 143836 人,佔總數的15.9%;少數民族成人本專科在校生 24171 人,佔總數的 12.3%。
普通高校專任教師中,少數民族教師 5699人,佔總數的 9.7%;成人高校專任教師中,少數民族教師 136 人,佔總數的 5.2%。
2016年7月22日,省教育廳召開廳機關幹部大會。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趙建華宣布了省委關於省教育廳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並講話。
省委決定,冮瑞同志兼任遼寧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書記;唐國華同志任遼寧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兼遼寧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並提名為遼寧省教育廳廳長人選,免去其中國醫科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2016年7月2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決定免去馬輝的遼寧省教育廳廳長職務。決定任命唐國華為遼寧省教育廳廳長 。
2019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唐國華的遼寧省教育廳廳長職務;決定任命馮守權為遼寧省教育廳廳長。
2018年11月9日,遼寧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掛牌成立。
根據《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遼寧省將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更名為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省教育廳合署辦公。
遼寧省高校(公辦本科)
遼寧大學
瀋陽工業大學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大連工業大學
遼寧工業大學
瀋陽農業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遼寧醫學院
大連醫科大學
遼寧中醫藥大學
瀋陽藥科大學
瀋陽醫學院
遼寧師範大學
瀋陽師範大學
鞍山師範學院
大連外國語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馮守權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王燕玲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陳金玉 省教育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
李慶才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任 忠 省紀委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委教育紀檢監察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花 蕾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
肖興志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張 迎 省委教育工委專職委員
楊 海 二級巡視員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4月,遼寧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被授予“遼寧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