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危險性

地震危險性

地震危險性指城市或工程、建築物所在地區或場地,在給定的年限內,可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地震破壞程度。地震危險性定義為,某一場址上,在關心的時間範圍內,由於附近發生地震的影響,而使某一選定的強度量超過某一特定的臨界水平的概率。

英文對照


earthquakerisk;seismicrisk;seismichazard;

解釋


城市或工程、建築物所在地區或場地,在今後給定的年限內,可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地震破壞程度。廣義地講,地震危險性是指地震造成的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次生災害的可能破壞和損失,包括結構破壞、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等一切損失的總和。聯合國開發署專家組1980年給出的地震危險性定義為:某種大小的宏觀烈度或地面運。

發現者


1、D.R.布里林格,等(1988)將地震危險性定義為:某一場址上,在我們關心的時間範圍內,由於附近發生地震的影響,而使某一選定的強度量超過某一特定的臨界水平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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