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統計局

九江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統計局,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統計制度和管理統計標準,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根據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擬訂本市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貫徹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制定和審核全市性統計調查項目;依法審批與備案市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統計標準;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市統計執法人員的管理、業務培訓及證件發放工作;負責全市初、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級職稱申報及統計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統計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與監督,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綜合調研科
負責起草全市性統計工作規劃,對全市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編輯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定期為長江沿岸、京九沿線和大中城市統計信息網提供資料;負責《九江統計年鑒》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和《九江統計提要》的編髮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
(四)國民經濟核算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承擔投入產出調查、編製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帳戶;開展全市非公有制經濟核算工作;搜集財政收支、金融情況月度資料,編製統計信息快報;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地區生產總值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全市各地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交通和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上報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能源環保統計科
組織實施能源、環境保護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消耗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進行全市能源平衡核算和編製能源平衡表;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服務業、貿易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群眾安全感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勞動工資、就業和社會保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科技、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和非公人才統計調查;負責科技進步監測、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和社會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人口普查資料庫的管理工作。
(十)農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承擔縣(市)、鄉(鎮)、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調查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餘明義
主持市統計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弟權
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統計科、農調隊、普查中心及全市第二次經濟普查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胡昇平
協助局長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工業交通統計科、辦公室、監察室、統計學會工作。
副局長 周臘秀
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人口統計科、貿易投資統計科、法規教育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 青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總支(含工、青、婦、老幹部)、民調中心、計算中心(信息網路)、包村掛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