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華

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長

王樹華,女,漢族,1958年12月出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參,官,法警、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
王樹華嚴求,履官職責,依審各類案件件,積案、錯案,案纏訴訪。王樹華評,優秀共產黨,政幹警。

獲得榮譽


連續榮功;河南省級院授予“官”稱號。
2002年9月被評為“全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2002年榮記個人一等功
2003年被評為河南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全國模範法官”。
2004年元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國法官十傑”稱號。
2004年3月被評為“河南省十大女傑”、“河南省三八紅旗手”、“全國三八紅旗手”。
2005年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

人物軼事


王樹華一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民事案件繁瑣細碎,被人稱為家長里短的“小事”。但是,王樹華始終認為民事工作無小事,有些民事案件雖小,卻事關家庭和睦、鄰里團結、社會穩定。她為了審理好各類民事案件,多年來,她加班加點,超負荷地運轉,2000年春,她連續多天發燒、腹痛,由於她手頭的案件太多,便隱瞞病情,忍受疼痛,仍然堅持工作,直到累倒在工作崗位上才被送進醫院,經手術,從他腹腔內摘出拳頭大的腫瘤,醫生說,再晚送來就有生命危險,醫生一再叮囑她要繼續治療三個月,但她躺在病床上始終牽掛著案件,手術后不久,便不顧家人的勸阻,回到單位工作。就這樣,她個人又審結了123件民事案件,結案數全院第一。
王樹華把真正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讓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自己的司法追求,她為了做到案結事了,使各方當事人都滿意,體現法律效果的最佳統一,她毅然選擇了一條注重調解的辦案之路,不論調解再苦再難,她不畏“千難萬苦”,不惜“千言萬語”用她那真誠的愛心、敏銳的洞察力和化解矛盾的審判藝術,使原、被告不計前嫌,握手言和,實非易事,被譽為調解高手。王樹華同志帶領全庭同志積極進行了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一方面依法改革舊的審判模式,來縮短辦案周期提高辦案效率。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作用,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對轄區內的人民調解員進行集中培訓指導,全庭法官每人都兼任一個社區委員會人民調解指導員的職務,指導人民調解員調解民事糾紛,利用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使大量的民事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他們的工作方法受到上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推廣。2002年9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的第一次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王樹華作為全國法院系統唯一一名個人代表作了典型發言。她的事迹在《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國法制日報》《河南日報》《大河報》《漯河內陸特區報》《漯河電視報》中央電視台、河南電視台等多家媒體做了專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