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邦佐
南宋官吏、學者
舒邦佐,字輔國,一字平叔,號雙峰,靖安縣城人。靖安舒氏第四世祖 隆興府靖安(今屬江西)人。宋紹興六年(1136年)十二月初八出生,淳熙八年(1181年)中進士,先後任鄂州蒲圻、潭州善化主簿、衡州錄事參軍,嘉泰二年(1202年)授通直郎。寧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致仕。嘉定七年卒,年七十八。有《雙峰猥稿》九卷傳世。事見本集卷首《譜系》及《舒公墓誌銘》。
舒邦佐在潭州善化任主簿時,奉命輸送長沙納繳田糧三十萬斛。他隨到隨收,(官米平量)杜絕過去浮收肥已的流弊,柴薪微物都隨身自帶,不沾民間絲毫,百姓感戴,曾編有“今年官米兩平量……”的歌謠唱。
潭州每年輸納糧財的,承辦官吏有一定補貼,名曰“優潤錢”。舒邦佐把自已應得之數,全部存入縣庫。離任時,當地又贈送路費,這些額外收入,他分文未動,全交善化縣作修理主簿官衙之用。百姓稱頌他為官清廉。
善化鄰縣寧鄉的百姓報告旱情,當地官員疑為誇大不實,乃張貼公文遍告各鄉人眾,如訴告不實,欺矇虛報,即行處責。百姓懼怕,隱災不報。上司知舒邦佐辦事能幹,派他前去查明處理。他到寧鄉后,一查旱情確實存在,遂呈准從寬對待首告的人。百姓消除了顧慮,俱一一如實訴告旱情,使之得到妥善處理。
舒邦佐在衡州除任錄事參軍外,兼攝憲司檢法官,又兼郡僉幕,對案犯明謹用刑。當時獄中時有囚犯因饑寒而死。他命人為囚犯置辦飲食及禦寒卻暑之物品。又茶陵縣倪某控告胥長譚良佐受賄一案,傳訊后,得知尚未收受贓物,守倅卻擬將原告和被告一併治罪。舒邦佐說:“小吏要魚肉鄉民,是很容易的;百姓要伸冤,卻是很難的。量刑時對吏要嚴,對民宜寬,倪某應酌情寬減。”後來上面派來複核案件的官吏聽見舒邦佐這番議論后,很是稱讚。
紹熙五年(1194年),舒邦佐告老還鄉,買田設義莊,置地構築雙峰堂,在堂前鑿“天澤池”(后名衙背塘),池中建“望煙樓”。每日晨夕登樓眺望,見有未起炊煙者即周濟錢米。本縣學田原多被豪紳及經手者侵蝕肥已,經他清理后重立新規,使學田收入按新規發給貧寒學生。
舒邦佐在《雙峰堂記》提出過“退為進基,靜為動主”的見解,為當時理學家朱熹所讚賞。他著有《雙峰猥稿》,為文絢麗精湛。當時文人李恭甫說他的文章“有橫放者,有縝密者,有精巧者”。
舒邦佐詩,以清道光二十九年刻《雙峰猥稿》(其中卷八為詩)為底本。校以明崇禎六年舒氏家刻《雙峰先生存稿》(簡稱崇禎本,共六卷,卷六為詩)及清初抄本《雙峰先生文集》(簡稱清抄本,共九卷,卷八為詩,藏北京圖書館)編為一卷。
舒邦佐與其妻捐資修建了南港橋,自今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