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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震
四川德陽原副市長
楊震,男,1962年8月出生於四川羅江,四川德陽原副市長
2021年4月,楊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1982年3月-1983年8月,在德陽縣五交化公司工作。
1983年8月-1984年6月,任德陽市五交化公司統計科副科長。
1984年6月-1988年12月,任德陽市五交化公司財會計劃科副科長。
1988年12月-1994年5月,歷任四川省旌城商場副經理、經理、黨支部書記、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1994年5月-1995年3月,任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
1995年3月-1995年6月,任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1995年6月-1995年8月,任四川省德陽大廈黨總支書記、總經理。
1995年8月-1996年7月,任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四川省德大集團黨總支書記、總經理。
1996年7月-1998年4月,任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四川省德大集團黨總支書記、總經理。
1998年4月-1998年7月,任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四川省德大集團董事長。
1998年7月-2000年9月,任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
2000年9月-2002年9月,任德陽旌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2年9月-2009年2月,任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9年2月-2010年1月,任中江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0年1月-2011年10月,任中江縣委書記。
2011年10月-2012年1月,任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候選人。
2012年1月,任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0年3月25日,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與私營企業主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楊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八屆德陽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德陽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1年4月,根據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川07刑初8號刑事判決書判決:楊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