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之雄,男,1959年8月出生,先後畢業於湖北省公安學校和武漢大學,獲本科學歷、碩士學位,曾在北京大學進修一年,在武漢大學做國內訪問學者一年。
從事法學教學工作逾30年,1994年被評為“湖北省優秀教師”。現為學校
精品課程刑法學課程負責人、法學碩士學位刑法學專業學科點負責人,兼任湖北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以刑法學為主要研究方向,兼法律文化、法學方法論教學工作
出版《
犯罪既遂論》等學術著作2部,主編公安院校部級規劃教材《
刑法教程》,主編、參編其他教材2部,在《
中國法學》、《
法商研究》、《
法學評論》、《
法學論壇》等權威、
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若干,4篇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1篇論文被《
新華文摘》題錄,1篇論文獲省部級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1篇論文在國外獲優秀論文獎,另有部分論文被其他書刊全文轉載或收錄,某些創新性研究成果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部分觀點反映在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