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

武警部隊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簡稱武警山東省總隊),是武警部隊的一支重要力量,受武警總部和中共山東省委、省政府的雙重領導,主要職能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實行司令員、政委雙主官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山東省公安廳人民武裝警察總隊,1962年改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

現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司令員:韓榮照(少將警銜)。

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山東省各級公安局均設有政治保衛隊。
1950年1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撥出的部分陸軍部隊與公安機關的政治保衛隊合併組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隸屬公安機關直接領導。
1951年12月,公安部隊整編,劃歸軍委領導。
1955年7月,公安部隊改用公安軍番號。
1955年8月,山東各專區、市、縣公安部隊改編為人民武裝警察。
1958年8月,山東省公安廳民警處和濟南軍區司令部警備處合併,組成山東省公安廳人民武裝警察總隊,下設支隊、大隊、中隊。
1961年11月,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由軍隊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1962年2月10日,山東省公安廳人民武裝警察總隊改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
1963年1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
1966年6月,內衛部隊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
1976年1月1日,遵照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縣、市中隊改為人民武裝警察,劃歸公安機關領導,全省共改編119個縣、市中隊,山東省公安局設人民武裝警察處。
1981年3月,省公安廳民警處併入省人民邊防武裝警察部隊,全省設9個民警科,5個大隊,1個教導大隊,136個縣、市中隊。
1982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的地方內衛執勤任務及其部隊移交公安部門,與公安部門的武裝、邊防、消防民警合併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1983年1月1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師級)正式成立,下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山東省公安廳消防處、邊防保衛局納入武警總隊序列,同時又是公安廳的業務處局。

體制改革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策部署,全國各武警總隊軍事首長由總隊長、副總隊長改稱司令員、副司令員,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為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更好地發揮武警部隊職能使命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武警部隊體制編製調整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更好地體現了武警部隊的地位作用和軍事化特點。

現任領導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司令員:韓榮照(少將警銜)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東省總隊政委:邊保民裝部領導。多年來,山東省總隊為山東人民的安全保衛做出了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