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麗娜

晉城市林業局副調研員

晉城市林業局副調研員朱麗娜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問題。2017年5月,朱麗娜在為其子操辦婚事過程中,未如實向組織申報,先後三次組織宴請並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1.56萬元。2018年3月21日,朱麗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責令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