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
院士制度
徠院士是學術界的最高榮譽稱號。17世紀中葉,法國最早建立院士制度。此後,其他國家紛紛仿效法國,成立科學院,聘選院士。中國的第一批院士產生於1948 年。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科學院醞釀建立學部制。1955年,中國科學院正式宣布成立學部。自1997年起,中國科學院與中國工程院同步進行每2年一次的院士增選。
院士制度
中國的第一批院士產生於1948年。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科學院醞釀建立學部制。
1955年,中國科學院正式宣布成立學部。
1993年10月,國務院決定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同年,中國工程院成立。
自1997年起,中國科學院與中國工程院同步進行每2年一次的院士增選。’
1998年7月起,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實行“資深院士”制度,年滿80周歲的兩院院士被授予“中國科學院資深院士”或“中國工程院資深院士”稱號。兩院同時還實行外籍院士制度。
(又稱倫敦皇家學會)正式名稱為倫敦自然知識皇家學會,是世界著名的科學研究中心。創立於1660年,是世界上最古老而又從未中斷過的科學學會。牛頓曾任該學會會長24年。現有會員700多名。
創立於徠1863年,是聯邦政府的一個科學諮詢機構。科學院內最高榮譽為院士稱號,由定期的院士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終生。目前全院院士有1500名左右。此外,美國還設有全國工程科學院和全國醫學科學院,在組織上與全國科學院平行。全國工程科學院現有院士1500名左右,全國醫學科學院現有院士700名左右。
前身是蘇聯科學院,院士通過選舉產生,為科技界最高終生榮譽。
成立於1739年,當65歲以下的院士少於134名時,科學院將進行選舉補足。自1900年以來,瑞典皇家科學院即著手諾貝爾獎的評選和頒發工作。
中國的院士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28年成立的中央研究院,開始時其成員稱為“評議員”。
1946年,中央研究院決定建立院士制度。
1948年中國最早的院士誕生。當時,國民黨政權已處於風雨飄搖之中。
新中國誕生后,1949年11月1日,中國科學院以原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部分研究所為主要基礎建立起來,它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最高學術機構和全國自然科學與高新技術綜合研究發展中心。
1953年中國科學院訪蘇代表團回國后即醞釀學習蘇聯經驗,建立學部制以加強學術領導和管理,並擬待條件成熟時選舉院士(當時稱為學部委員)。
1954年中科院開始籌備建立物理學數學化學、生物學地學、技術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四個學部,向全國自然科學家發信,請他們推薦學部委員人選。
1955年6月,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大會在京召開,正式宣布成立學部,參會的學部委員有199人。
1984年12月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決定,擬在中國建立院士制度,將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為院士。
1988年11月16日,由嚴濟慈主持召開執行主席會議,討論建立院士制度問題。
1993年10月,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決定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程院。
1994年1月14日,中國科學院向全體學部委員發出通知:黨中央、國務院已決定,將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此後的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大會亦隨之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大會。6月,中科院第七次院士大會選舉產生了首批96名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工程院正式成立,它是我國工程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
1995年工程院首批新增216名院士。
院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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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強調,根據廣大院士和各方面意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改革院士制度的要求,主要就是要突出學術導向,減少不必要的干預,改進和完善院士遴選機制、學科布局、年齡結構、兼職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