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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夫

原莫斯科中山大學校長

巴維爾·亞歷山大羅維奇·米夫(俄語:Павел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 Миф),出生於1901年,蘇聯政治人物、學者,畢業於斯維爾德洛夫共產主義大學。歷任莫斯科中山大學副校長、校長、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xx-1921斯維爾德洛夫共產主義大學
xx-1935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經濟學博士

個人作品


《中國的農民問題》《中國革命的性質與動力》《緊急時期的中國共產黨》《英勇奮鬥的十五年》

社會活動


1921年畢業留校從事研究工作,並確定以遠東革命問題作為自己研究的方向。
長期從事東方革命問題研究的被任命為副校長。研究和指導中國革命成為他的主要工作。
1926年11月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第七次擴大會議上,發表了《中國問題提綱》(米夫提綱),主張中國未來的革命政權將是無產階級領導下的革命小資產階級政權。
1927年1月,聯共(布)決定派遣率領蘇聯共產黨宣傳家代表團前往中國。3月到達廣州,隨後又到上海、武漢等地進行了訪問。
1927年4月12日作為聯共(布)代表出席了會議,王明以米夫翻譯的身份列席了會議。大會接受了共產國際執委會第七次擴大會議提出的關於中國革命問題的決議案,批評陳獨秀犯了右傾錯誤。但對如何分配領導權,大會卻沒有提出任何切實可行的辦法,陳獨秀依然當選為總書記。會後意欲讓王明主持中央宣傳工作。陳獨秀不便推辭,就安排王明擔任中央宣傳部秘書。
1927年8月帶著王明回到了蘇聯。12月參加聯共(布)十五大,在會議上反對前共產國際駐華代表羅明納茲的“無間斷革命論”。
1928年3月兼任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
1928年6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郊外的“銀色別墅”召開。受命參加大會的籌備與組織工作,並參與起草了土地問題、農民問題和組織問題等決議案。
1930年9月12月以共產國際代表的身份突然再次來華。
1931年1月7日中共中央六屆四中全會在上海秘密召開。向忠發主持會議,實際主導了會議。
先後參加了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十二、十三次會議,並擔任過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外國部校長和民族殖民地問題科學院院長。
在1937年的肅反運動中,有人揭發米夫是政治反革命。很快被逮捕和關押。
1938年7月28日被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委員會判處死刑,9月10日執行。
1956年蘇共二十大后恢複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