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3條詞條名為拉斯克的結果 展開

拉斯克

丹麥語言學家拉斯克(Rask)

丹麥語言學家拉斯克(Rask)和德國語言學家格林(Grimn)、博普(Bopp)等人相繼對印歐語系作了大量調查研究,共同創建了歷史比較語言學

比較語言學


概念

比較語言學,又稱歷史比較語言學,把有關各種語言放在一起加以共時比較或把同一種語言的歷史發展的各個不同階段進行歷時比較,以找出它們之間在語音、辭彙、語法上的對應關係和異同的一門學科。利用這門學科一方面可以研究相關語言之間結構上的親緣關係,找出它們的共同母語,或者明白各種語言自身的特點對語言教學起到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找出語言發展、變化的軌跡和導致語言發展、變化的原因。十九世紀它就廣泛地應用於印歐語的語言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奠基人是德國語言學家格林(Grimn)、博普(Bopp)和丹麥語言學家拉斯克(Rask)。

發展

在拉斯克、博普、格林等人相繼對印歐語系作了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德國萊比錫大學的一批學者把當時歷史比較語言學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加以總結,正式為歷史比較語言學提出系統的理論原則和方法。這批學者稱為新語法學派。他們提出的最重要的原則是“語音規律無例外論”。根據這條原則,語音變化完全受特定的語音環境的支配。一旦發生了某個語音變化,那麼,同一語言地區中處於該特定語音環境中的音全都發生變化,不應該有例外現象出現。語言學界最初對他們提出的這條原則普遍持懷疑態度,因為以前發現的定律確有很多例外現象無法解釋。但是,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逐漸認識到,早些時候所說的例外現象,其實也受著其他語音規律的支配,只是這些規律以前沒有發現而已。後來,新語法學派的觀點終於為絕大多數人所接受,在歷史比較語言學中佔據主導地位達半個多世紀之久,成為指導這個領域中研究工作的理論基礎。儘管現在普遍認為,新語法學派未免誇大了語音定律的作用而沒有給類比等因素以足夠的注意,但是,從歷史比較語言學研究的實踐來看,新語法學派所提出的原則促使人們深入研究當時的語音規則尚無法解釋的例外現象,力圖發現新的支配這些所謂例外的語音規則,對先前的規則加以修改和補充。19世紀歷史比較語言學能夠獲得巨大的成績,新語法學派所提出的理論原則有很大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