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議”即廷臣會議,是明代朝廷的議事制度。明代廷議之事均為“事關大利害”的政事,須下廷臣集議。廷議的具體方式多為按部門以商討問題的形式進行。明制,廷議的結果須上奏皇帝,廷議意見不一致時,應摘要奏聞皇帝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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