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匹次卑爾根島

斯匹次卑爾根島

斯匹茨卑爾根島(Spitsbergen)亦譯斯匹茨卑爾根島。是挪威斯瓦爾巴(Svalbard)群島中最大的島嶼,靠近北極。是荷蘭探險家巴倫支於1596年6月19日首先發現的。

地理特徵


斯匹次卑爾根島。有極晝(4月至8月)與極夜(11月至1月)現象。斯匹次卑爾根島與格陵蘭島之間的弗拉姆海峽東部的深層是北冰洋與大西洋的水交換的通道之一,稱為西斯匹次比爾跟流。

人文歷史


斯匹次卑爾根島
斯匹次卑爾根島
隨著斯匹次卑爾根群島地理及資源的發現,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歐洲人乘船渡海去“闖關東”,其中人數最多的是挪威人和俄國人。若從人口數量及實際行政管轄的角度來看,挪威和俄 國所佔的分量似乎更重一些。但是挪威畢竟國力有限,俄國當時又正處於革命與內戰時期,無暇顧及。這對於不願意放棄斯瓦爾巴群島利益的歐美列強來說無疑是個最好的歷史時機。於是各國急忙展開穿梭外交,你來我往,討價還價,運用許多的“主義”與“原則”,經過無數個回合,終於達成了一套大家都能接受的條件。
斯匹次卑爾根島
斯匹次卑爾根島
1920年2月9日,英國、美國、丹麥、挪威、瑞典、法國、義大利、荷蘭及日本等18個國家.在巴黎簽訂了斯匹次卑爾根群島行政狀態條約,即《斯匹次卑爾根條約》(也稱斯瓦爾巴德條約)。1925年,中國、前蘇聯、德國、芬蘭、西班牙等33個國家也參加了該 條約,成為《斯匹次卑爾根條約》的協約國。
該條約使整個斯瓦爾巴德群島成為北極地區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非軍事區。條約承認挪威“具有充分和完全的主權”,該地區“永遠不得為戰爭的目的所利用”。條約還規定,各締約國的公民可以自主進入,在遵守挪威法律的範圍內從事正當的生產和商業活動。
中國政府於1925年簽署了由海牙國際法院主持的“斯瓦爾巴條約”,因此至今中國公民仍有權自由出入該群島,並在遵守挪威法律的前提下在那裡進行正常的科學和生產等活動(作為締約國中國已進入斯瓦爾巴群島地區,建立北極考察基地,開展正常的科學考察活動)
當時中國的北洋政府簽署了該條約,讓今天的中國人完全有權自由進出斯瓦爾巴群島地區。所以,目前中國人去國外旅行,只有兩個地方不需要簽證,一個是南極,一個是斯瓦爾巴群島。如果要經挪威進行中轉,所以需獲得挪威簽證,但在斯瓦爾巴群島停留的時間不計入挪威簽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說,在斯瓦爾巴群島想待多長時間就待多長時間。
目前煤礦開採是斯匹次卑爾根群島上最主要的經濟活動,主要有挪威和俄羅斯的公司在此經營。其他還有旅遊、科學考察、服務業也佔了相當的經濟份額。島上現有居民數千人,其中俄羅斯人和烏克蘭人佔62%,挪威人只佔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