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宏

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徐志宏,男,漢族,1965年6月出生,浙江溫州人,大學學歷。

現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履歷


1985年12月—1990年03月,溫州市公安局特警大隊民警;
1990年03月—1991年07月,溫州市公安局特警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
1991年07月—1995年07月,溫州市公安局特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
1995年07月—1997年05月,溫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防暴大隊大隊長;
1997年05月—2005年08月,溫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5年08月—2009年02月,溫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長;
2009年02月—2009年09月,溫州市公安局行動技術偵察支隊副支隊長(主持工作);
2009年09月—2011年11月,溫州市公安局行動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副縣長級);
2011年11月—2015年06月,中共永嘉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5年06月—2015年08月,溫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2015年8月,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2019年9月,任溫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長。
2020年6月9日,任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任免信息


2015年8月,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2019年9月12日,溫州市人民政府《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呂朝暉等職務任免的通知》(溫政干〔2019〕20號)決定任命徐志宏為溫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長,免去其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職務。
2020年6月9日,溫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徐志宏任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免去其溫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2020年6月13日16時41分許,位於台州溫嶺市的瀋海高速公路溫嶺段溫州方向溫嶺西出口下匝道發生一起液化石油氣運輸槽罐車重大爆炸事故,對於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等公職人員在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浙江省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組織開展審查調查,給予徐志宏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