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

人們在生產活動中,由於不認識物質的危險特性或違反了正常生產操作,而意外地發生了突發性大量能量的釋放,這種由於人為、環境或管理上的原因而發生的和造成財產損失、物破壞或人身傷亡的事故,並伴有強烈的衝擊波、高溫高壓和地震效應的事故稱為爆炸事故。

基本介紹


爆炸事故可以分為物理爆炸事故、化學爆炸事故或物理化學爆炸事故。輪胎因打氣過足而爆裂、鍋爐因內部蒸氣壓力過高而爆裂、充氣容器因結構缺陷或氣體過量而爆裂、鋼水鋼錠遇冷水使冷水急速氣化而產生的局部高壓爆炸等屬物理爆炸事故。某些敏感性爆炸物如起爆葯的意外爆炸、火炸藥的爆炸事故、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事故、易燃液體噴霧時的爆炸、可燃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等屬於化學爆炸事故。燃料起火引起容器爆炸、失控化學反應引起容器爆炸等屬於化學物理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