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地理
行為地理
研究人類的不同的文化、社會和經濟集團、階層以至階級對地理環境的行為及其影響的領域。它從人類的心理特徵去闡明空間行為類型及其形成因素,是人文地理學的分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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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地理須與感應地理結合研究,因為人類是在對地理環境發生感應(或知覺)后,進行判斷、選擇,從而作出決策,產生某種類型的行為。人們對環境的行為輸出是對環境知覺后的反饋。雖然每個個人的行為差異可能較大,但對一定的社會集團的行為統計,卻可發現一定的一致性,從而進行客觀研究。有些學者認為:行為地理同地理數量方法一樣,是適用於地理學各有關分支學科的一種研究方法。另一些學者則認為行為地理在人文地理學中的地位相當於綜合自然地理學在自然地理學中的地位,它綜合研究人類行為活動的空間規律,對正確認識和分析人地關係意義重大,拭人文地理學的綜合研究方向。地理科學長期以來側重客體研究,例如自然地理學研究地球表層,經濟地理學研究經濟的空間分佈規律。行為地理則是以人的行為本身為出發點,或者說是以主體的動態規律為基礎,分析主體如何反映客體,又如何去適應客體。現代科學趨向整體化,行為地理把心理學的行為和知覺概念引入地理學範疇,是這種趨勢在地理學中的體現。
發展簡況 從地理學角度研究地理物象和人類行為始於20世紀初,C.O.索爾1925年已注意到涵過訓練的人可以影響環境。30年代中,區位論的研究中已注意對行為因素的分析。J.K.賴特在1947年提出,行為地理和感應地理的目的是研究個人的知覺與行為和現實之間的關係。1952年,W.柯克提出了第一個行為模式,將心理學理論引入地理學領域。60年代開始,行為地理研究發展迅速。在H.A.西蒙和R.W.凱茨的決策論基礎上,J.沃爾珀特提出最適法則,從社會的和心理的過程考慮空間關係。A.R.普雷德提出企業家的能力和心理因素的綜合對決定企業的區位起巨大作用。R.G.戈利奇提出錨點論模式圖。段義孚等則從具體地理場所出發研究具體地區人類行為的差異。J.R.戈爾德在1980年分析了行為地理的研究結構,提出一種規範模式。
主要研究內容 ①居民出行規律。居民對環境的感應可因年齡、性別、居住期限和地點、職業、文化素養、收入、社會地位等而有一定的差別,通過對一定問題的詢問、填表、填圖等調查,收集不同居民集團的感應認識並編繪不同比例尺的構想地圖(又稱意境地圖),可做為城市總體規劃、小區規劃的重要依據。構想地圖有城內移動途徑、城市邊界、城市中心、市內分區、地方標誌等 5個組成要素。②決策行為的地理合理性。包括規劃決策人和企業經理的區位決策行為。古典區位論追求的經濟最優化未考慮人的心理、行為因素,而區位論的行為學派分析研究不同社會集團對政治、社會、心理、行為偏好等多種因素,做出的區位選擇不是最優的決策,而是最適(滿意)的決策。③不同旅遊環境中旅遊者的行為活動層次結構。④特殊環境中人類的行為,包括災害環境和宗教環境等。災害可分為影響範圍小、強烈而短暫的(如地震、龍捲風、火山爆發等)和影響範圍大而持久的(如乾旱、淫雨、高溫等)兩類,洪澇、颱風、大風等則兼具這兩類災害的特點。著重研究各種災害及重複程度對經濟生活的影響程度及其引起的感應差別,人們對災害的經驗和行為對策。宗教環境的感應氣氛由兩方面組成,一方面是教規、教義所產生的無形的氣氛,另一方面是環境特點、建築風格、塑像形態和一定的宗教儀式等有形的氣氛,一般可分為莊嚴、清靜、神秘、世俗 4類。它們對於人們的感應和行為會產生不同影響。
參考書目
J. R. Gold, An Introduction to Behavioural Geography,Oxford Univ.Press,Oxford,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