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位決策

區位決策

區位決策也即決策主體(又稱區位決策單位)的區位選擇過程。在一定的經濟空間中,各區位所處的地位不同,其區位因素各異從而其市場、成本、技術、資源約束不同。為追逐最大化經濟利益,各決策主體將根據自身的需要和相應的約束條件選擇最佳的區位,這就是區位決策。

簡介


企業

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一種主體,必然要佔據一定的空間位置。由
區位決策
區位決策
於地球表面上各種資源的分佈是不均勻的,企業在這個區位還是那個區位進行生產等經濟活動,其資源的獲取難易程度、要素價格以及經濟政策等都會存在不同,從而會影響到企業的利潤。因此,企業會在利潤最大化的指導思想下來選擇生產區位。由此可見,企業區位決策是企業決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每一個理性企業所必須考慮的因素,其目標服從於企業整體目標。

區位

“區位”一詞源於德語的“standort”,英文譯為“location”,日文譯成“立地”。關於區位的涵義,有的經濟學者認為區位是指被某種事物佔據的場所或空間,是人類行為活動的空間;有的地理學者認為區位特指企業、產業、設施等在空間經濟格局的位置,有時特別指它們的盈利位置或者說是最優的經營位置。總之,區位含有場所的意思,是一種空間布局狀態,是任何經濟活動所必須依存的基礎。

因素分類


企業區位決策的分析可以追溯到19世紀。1826年杜能《孤立國》一書標誌著區位論的誕生,從此許多經濟學家和地理學者對企業的區位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至今已基本形成較完善的理論體系。在企業的區位決策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因素被考慮進來,各種因素對決策的影響程度也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
韋伯在其《工業區位論》中把影響企業區位的經濟因素分為區域因素和位置因素。人們通過對企業區位理論的全面分析和研究,試著把影響企業區位決策的因素分為三類:

一是區域因素

區位或空間所特有的資源狀態。它是決定企業在這個區域而不是
區位決策
區位決策
那個區域生產的因素,包括經濟及非經濟條件,如運輸費用、勞動力成本、市場需求、地區政策、政治制度、文化習俗和自然環境等。

二是集聚因素

許多企業由於地理上的鄰近而具有的經濟效應,是單個企業孤立地在某個區位生產所無法獲得的優勢,包括專業化分工、交易費用的節約、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大學、研究機構的合作、信息共享、知識與技術的擴散等。

三是創新因素

人們把它劃分成兩種類別,一是區域所具有的本地化創新環境;二是企業由於在地理上集中而形成的協同創新。也就是說,區域中所特有的制度、文化和環境等良好的創新氛圍會促進創新;同時,企業由於地理上集中而形成的專業化分工、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大學、研究機構的合作、知識和技術的擴散也會激發創新。之所以把創新單列出來主要是因為在現代經濟條件下,創新對一個企業甚至一個產業或國家的發展與成長有著重大的影響。而且,創新的形成以及延續是建立在區域因素和集聚因素之上的。

因素分析


區域因素

1、運輸費用。杜能理論的核心是在均質的大平原上,以單一的市場和單一的運輸手段為條件,研究農業經營的空間形態與產地距市場間的距離關係。在杜能的理論中,決定農業經營空間形態的因子是地租,而地租又與運費相關。所以,杜能得出的結論是運費是影響企業區位的一個決定性因素,並以實證的方法說明了農業經營的空間布局。此後,韋伯、廖什等傳統區位理論學者也都強調了運輸成本對企業區位決策的影響和決定作用,其中以韋伯的分析最為詳細和深入,他的理論標誌著工業區位論的形成。
2、勞動力成本。最先把勞動力成本作為企業區位決策因素的學者是韋伯。韋伯把影響工業區位的經濟因素分為區域因素和位置因素。他認為實際對區位其作用的區域因素主要是運輸費用和勞動力成本。企業首先會選擇在運費最小點生產,然後當勞動力成本的節約大於運費的增加時,企業會選擇在低勞動力成本的區域內生產。
3、市場需求。杜能、韋伯對企業區位決策的分析都是假定需求分佈是均勻的,或者對區位決策沒有影響。而廖什認為這一假設是不符合實際的。他把影響工業區位的決定性因素看成是與工業產品銷售範圍聯繫在一起的利潤原則,而不是最低成本(包括運輸成本和工資成本)作為工業區位的決定因素。他認為近代西歐工業區位正是按照產品需求量的大小而逐步形成的,而對產品的需求取決於以下因素的作用:價格的大小、需求的強度、市場的半徑和每單位距離的單位產品的運輸成本。
4、本地化條件。影響企業區位決策的因素除以上分析的經濟性因素外,還包括非經濟因素,比如政策、政治制度、文化環境、氣候和技術發展階段等。良好的政治制度、文化環境、氣候以及優惠的政策等會吸引企業在該區位進行生產等經濟活動。同時,一個地區的技術發展階段決定了該區域
區位決策
區位決策
所具有的消費水平、技術支持和人力資本的素質,企業會根據其生產經營的具體要求進行選擇。

集聚因素

首次提出集聚因素的是韋伯,“集中因素”指促使工業集中到一定地區的因素,包括特殊的集中因素和通常的集中因素。而本文所指的集聚因素是指韋伯所言的通常的集中因素,因為特殊的集中因素實質上是本文所指的區域因素。韋伯認為通常的集中因素包括:一個工廠規模增大能給工廠帶來的利益或能節省的成本;若干個工廠集中於一個地點能給各工廠帶來的利益或能節省的成本。韋伯使用等差費用曲線來分析工業集中程度的確定問題。他提出,由於集中因素有促使工廠節省成本的好處,但工廠遷往集中地點之後,也有可能要多付運費。只有當由於工業集中所節省的成本大於由此增付的運費時,企業才會選擇在集中的區位進行生產等經濟活動。其後的大多數經濟學家對集聚因素進行了深入和廣泛的分析,不斷地發現和拓展企業區位決策中的集聚因素。
1、專業化分工。韋伯在分析集中因素時指出“若干個工廠集中於一個地點能給各工廠帶來的利益或能節省的成本。例如,有專門的機器修理與製造業可以為各工廠服務……”。馬歇爾認為工業之所以能夠在產業內集聚,除了自然條件和政策外,獲取外部規模經濟則是根本原因,其中就包括專業化分工。他認為“產業區內生產活動不是自給自足,而是勞動分工的不斷細化”。而“新的產業空間”學派也認為,面臨不確定的市場和不斷進步、升級的技術,現代企業生產已不符合流水線生產方式,而應採取彈性專精的生產方式,即要求企業之間建立起密切的分工與合作關係。專業化分工不但可以適應人們上面所說的市場的不確定性,而且通過專業化分工,一方面可以使得企業從非核心業務中解放出來,集中力量搞好核心業務,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另一方面則是通過為多家企業提供專業化生產或服務,可以實現規模經濟,從而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
2、交易費用。“新產業空間”學派認為在此之前的企業區位理論,強調企業之間建立在一體化基礎上的物質聯繫,聚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節約運輸成本,取得外部規模經濟。工業化後期以及信息社會,企業間的信息溝通越來越重要,產業集聚的目的不再是運費的考慮,而是交易費用的減少。同時,外部規模經濟也拓展到外部範圍經濟。由於企業在地理上的鄰近性使得這些企業之間彼此比較熟悉或者存在“熟悉”的隱性契約關係,可以有效降低談判費用、履約成本與監督成本等;同時,由於在一個很近的地理範圍內就可以採購到企業所需的大部分零配件,必然會大大降低運費、倉儲費用等。所以,在某個許多企業集聚的區位中,交易費用可以得到大大的降低。
3、合作網路。合作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合作與交流。集群內的合作包括企業與競爭性企業的合作,也包括企業與供應商、銷售商、大學和研究機構等的合作。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合作可以保證企業生產的穩定性、減少庫存;與銷售商的合作可以保證銷售渠道的通暢加速利潤的實現,更多地了解顧客需求和市場變化;與大學、研究機構的合作可以充分利用這些部門的人才、知識和設備,提高技術開發的成功率,降低投資成本;與同類企業之間的合作,尤其是在技術方面的合作,能夠獲得技術資源,取得規模經濟效益,通過人才和技術的互補發揮協調作用。而更重要的是集群內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其它組織或機構之間非正式的聯繫和接觸。它促使集群內實現信息共享、知識與技術的迅速擴散以及創新的溢出和激發更多的創新行為。企業之間的非正式合作與交流,使得知識與技術尤其是非編碼化知識與專用技術在企業之間迅速擴散,新技術、新設備迅速、廣泛地得到了推廣與應用,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生產利潤。企業之間的合作同時也產生了集體學習效應,企業能夠學習其它企業的經驗,並把其運用到自身的生產與管理活動中,從而迅速提高效率,獲得更高的利潤水平。

協同創新

創新環境學派認為環境是一種發展的基礎或背景,它使得創新性的機構能夠創新並能和其它創新機構相互協調。創新環境往往被描述為在誘導創新的區域中由制度、法規、實踐等組成的系統。該學派比較強調本地化因素對創新的影響作用,認為創新是一種區域特徵。
創新系統學派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指區域網路各個結點(企業、大學、研究機構、政府等)在協調作用中結網而創新,並融入到區域的創新環境中而組成的系統。該學派指出,技術創新和傳播需要大量相關部門和制度的支持,除了正式的機構和制度外,各種非正式的文化、習慣也在影響著知識的積累和傳承過程,這在有較高內部認同的區域顯得更明顯。它與“創新環境”學派比較,在承認本地化因素對創新的作用之外,更強調了企業與大學、研究機構等各種組織在地理上的集中有利於創新的形成與傳播,即集聚推動創新。

政策建議


綜合分析

區位決策
區位決策
綜合以上分析,在現代經濟條件下人們應該在企業的區位決策中重視對集群的選擇與取捨。集群可以使企業享受集聚效應,雖然集群是企業自主抉擇的結果,政策行為不可能起主導作用,但是人們仍不可忽視政府所能發揮的積極性的促進的作用。因此,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應該為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而有意識地促進集群形成。

具體實施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首先,搞好基礎設施建設,出台各種優惠政策,為企業發展和集群的形成提供良好的環境;其次,引進專業化分工與服務,比如引導大學、研究機構的進入以實現各種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從而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基礎支持;再次,促進企業之間的正式與非正式的交流與合作,舉辦各種協會、俱樂部、會議等以強化集聚效應;最後,為人力資本流動、資源流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出台促進技術開發和設備更新等的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