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徠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上級各部委局室發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


(二)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根徠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七)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八)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九)督查落實縣政府外事僑務工作部署,負責做好縣政府涉外涉僑事務。
(十)督查落實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務和創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秩序。
(十一)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督促落實縣政府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縣政府組織開展的扶貧開發工作。
(十三)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綜合室、秘書股、信息股、行政股、保衛股、政工股、督查室(對外掛宣漢縣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辦公室)、外僑辦(對外掛宣漢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8個內設機構和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扶貧開發辦、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總值班室)3個行政機構。
(一)綜合室
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會務、事務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報送的文電收發、登記、分辦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公文的核稿、運轉、編號等工作;管理好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鑒;負責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和上級部委局室密碼電報和公文分發、傳閱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協助秘書科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印製、分發工作。
(二)秘書股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件和縣政府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審核、校對、印製工作,協助服務縣政府領導的公務活動;負責縣政府日常會務、接待、事務的協調辦理工作和督查調研工作。
(三)信息股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印發和上報;負責編印《宣漢政務》、《領導參閱》;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草擬政務信息工作方面的有關文件、講話材料、工作報告、情況彙報等。
(四)行政股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小車管理、機關食堂和後勤服務工作。
(五)保衛股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機關和縣領導同志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處理人民群眾來訪的維穩工作。
(六)政工股
負責機關黨員的管理和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掛牌單位績效管理工作。
(七)督查室(對外掛宣漢縣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辦公室)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文件、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鄉鎮政府目標管理工作和縣政府部門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民生工程的日常聯絡和督促檢查工作。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
(八)外僑辦(對外掛宣漢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負責承擔全縣外事僑務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外事、僑務法制宣傳,提供外事僑務信息諮詢服務;發揮與涉外華僑的紐帶和橋樑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辦理和審批公職人員因公出國(境)相關手續。
(九)縣政府法制辦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縣人民政府法制工作,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負責落實全縣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各部門行政執法中發生的矛盾和糾紛;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縣政府的規範性文件;負責審查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部門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文件;負責辦理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負責承擔縣政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荒山、灘塗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確認的工作;負責審查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負責辦理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報送備案工作。
(十)縣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提出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具體方案,經批准后組織實施,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擬定全縣扶貧開發長期規劃,參與制定和實施貧困鄉村的扶貧開發計劃;負責擬定全縣扶貧項目上報和扶貧資金下達方案,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落實情況,負責扶貧項目的管理和貧困狀況的監測與統計工作;負責聯繫國家、省、市機關來宣對口幫扶工作,承辦外援扶貧項目的落實工作;負責管理縣世行辦,指導縣扶貧基金會、縣老區建設促進會的工作。
(十一)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縣政府總值班室)
主要職責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編製和修訂縣政府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編製全縣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應急隊伍、應急指揮平台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宣教培訓、應急演練;指導全縣抗災救災工作;建立駐宣武警部隊與地方的應急聯動機制。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室工作。

人員編製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34名

領導職數


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中層幹部職數21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