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誠信
會計誠信
會計誠信,是社會經濟關係的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傳統“誠信”歷年的發展與延伸,它要求會計人員立足會計實踐,力行誠實守信。它包括四層含義:會計人員要以誠待人,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會計工作要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數據要真實,計算要正確;嚴密保守因工作關係獲取的機密。
1、會計工作秩序混亂,會計基礎不規範,主要表現為會計核算不按照規範操作程序進行,混崗、無證上崗在一些單位存在;無視國家財經法規,沒有嚴格按財務制度對經營活動進行核算、監督,聽憑單位領導指揮。
會計誠信
2、會計信息失真嚴重,會計核算不真實、不完整。主要表現為截留隱瞞收入,亂擠亂攤成本、費用,使用虛假髮票,編造和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私設小金庫等,嚴重造成會計核算不真實、不完整,會計信息失真普遍嚴重。
3、利用現行會計法規不配套、不完善,對會計信息進行操縱調整,以達到偷漏國家稅收,獲取不義“經濟利益”。主要表現為利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會計差錯更正和關聯交易價格等規定,對不同時期會計財務信息進行處理,偷漏稅收較為普遍,利潤波動人為操縱,製造虛假業績。
4、會計人員職業道德低下,任意弄虛作假。主要表現為有些會計人員墨守成規,不求上進,缺乏鑽研業務,缺乏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工作中存在較強主觀隨意性,不嚴格按制度處理經濟業務,極容易造成會計信息失真。
5、會計監管體系不完善、不完備。主要表現為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稅務監督等監督標準各不統一,各自為政,不能有機結合,不能從整體上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而且處罰力度不大,使得違反會計法規的成本低廉且能給違法者帶來超過成本的利益,一定程度助長了造假的氣焰。
1、加強會計人員誠信教育。要組織會計人員有關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經常學習法律法規和制度,形成依法辦事,自覺遵守的習慣。在處理各項經濟業務時知法守法,把守關口,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2、健全和完善會計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要做到具體規範,儘力縮小會計可選擇的範圍,對未來會計環境的變化做超前分析,科學預測,使會計管理制度具有較好超前性、穩定性和持續性。
3、加強對單位領導、會計人員誠信教育,提高會計隊伍整體素質。會計誠信教育重點放在職業道德、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技能訓練等內容,熟悉掌握會計法律和財會知識,這是單位領導和會計人員的基本要求,能夠自覺守法、守規,依法辦事。目前,利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來強化會計人員誠信教育,是一種快速可行辦法,建議擴大教育範圍,單位主要領導也應參加會計誠信教育,以推進會計誠信化建設。
4、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現行法律法規中一些責任和處罰不明確條款加以修改,增加對現實中出現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的規定,要加強監督部門執法檢查建設,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大懲處力度,嚴格財經紀律,要加大對造假者處罰力度,使得造假者付出代價遠遠大於其所得收益,才能有效地制止造假者肆意違反財經法規行為。
5、培育良好的會計誠信環境。要更好地建設會計誠信,必須努力創造良好的會計誠信氛圍,培育會計誠信環境:(1)單位內部要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分工科學,職責明確,既能相互協作又能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這是治理會計失信一個重要途徑。(2)重視輿論作用,大力宣揚先進會計人員事績,充分發揮會計誠信示範作用,努力引導會計人員向先進人物學習、看齊,對失信會計人員,嚴重的適度曝光。(3)建立會計行業自律性組織。這是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會計行業自律性組織是聯繫單位會計與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教育;在市場經濟下能起到有些政府部門不能起到作用,行紀行規能約束某些單位會計不誠信行為,協助財政部門做好管理會計人員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