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戰爭

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戰爭

19世紀中葉,法國征服了阿爾及利亞,將其變成原料基地和戰略大後方。二戰期間,為了與軸心國作戰,法國曾向阿爾及利亞人許諾,只要幫助法國贏得戰爭勝利,就允許其獨立。二戰結束后,法國如願以償地成為戰勝國,但急於修補戰爭創傷的法國不僅沒有履行承諾,反而變本加厲地壓榨阿爾及利亞人民。

阿爾及利亞各地的愛國者在1954年3月秘密建立團結與行動革命委員會(開戰後改名為民族解放陣線),建立游擊武裝,確定當年11月發動大起義。

1958年9月19日,阿爾及利亞共和國臨時政府宣告成立。1960年6月,法、阿談判開始。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陣線一面談判,一面領導解放軍多次攻破法軍長300公里、寬約1公里的“莫里斯防線”,粉碎敵人的“固守要點,全面封鎖”的戰略方針,1962年3月18日,法國政府被迫同阿爾及利亞臨時政府簽訂《埃維昂協議》,承認阿爾及利亞人民的自決權。同年7月1日,阿爾及利亞舉行全民投票。7月3日,宣告獨立。9月25日宣布國名為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民族解放戰爭取得最後勝利。

起因


阿爾及利亞是北非國家,位於地中海西部,緊靠海上交通要道。由於阿爾及利亞戰略地位重要,資源豐富,且與法國本土較近,因此早為法國統治者所垂涎。
1830年,法王查理十世派遣布爾蒙將軍率3萬軍隊遠征阿爾及利亞。當年7月,法軍征服了阿爾及利亞。
1834年,法國宣布阿爾及利亞為法國屬地,實行軍事統治;
1871年,將阿劃為法國的3個省,由法國派總督統治;
1905年,法軍攻佔撒哈拉地區,使阿爾及利亞全部為法國領地。法國征服阿爾及利亞后,當局推行種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掠奪阿爾及利亞巨額財富。法國人的行徑造成了阿爾及利亞的貧困,也激起了阿爾及利亞人民的強烈反抗。
自1830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在100多年時間裡,阿爾及利亞人民為實現民族獨立,進行了無數次各種形式的抗法鬥爭,削弱了法國的統治。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阿爾及利亞人民積極參加反法西斯鬥爭。美、英、法等曾許諾,戰後將滿足阿爾及利亞人民的獨立要求。但是,法國當局沒有實現諾言,反而對要求獨立的群眾實施嚴厲鎮壓。統治者的行為教育了人民,使他們認識到了爭取民族解放、國家獨立,必須走武裝鬥爭的道路。

前奏


在戰後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高漲的形勢下,阿爾及利亞革命者於1954年建立了“團結與行動革命委員會”(起義后改為民族解放陣線),並開始將分散的游擊武裝聯合起來,建立新的游擊隊(后改為民族解放軍),至10月發展到3000多人。不久,游擊隊做好了發動武裝起義的各項準備工作。

經過


1954年11月1日凌晨,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軍在全國30多個地方同時發動起義,襲擊殖民當局的駐地、哨所、憲兵隊、警察局和其他軍事目標。當日晨,起義者還通過在埃及開羅的阿爾及利亞愛國者,將起義的消息和民族解放陣線與解放軍的宣言,向全世界廣播。起義后,民族解放軍首先在地中海的大卡利比山區和靠近突尼西亞邊境的奧雷斯山區建立根據地,並不斷擴大根據地範圍。起義者的行動給法國殖民當局造成了極大的震驚和恐慌,他們立即召集在阿的近5萬人的軍隊進行鎮壓,並緊急從本土大量增兵。
至1955年底,法軍兵力驟增至20萬人。法軍按照“分區圍剿,梳型搜索,聚而合殲”的戰略,動用飛機、坦克等現代化武器裝備,對民族解放軍實施圍剿、突擊和大規模進攻戰役。面對法軍的戰略和優勢兵力,民族解放軍採用了靈活機動的游擊戰略和戰術,避開敵人的突擊力量,利用熟悉的地形,分散成小股活動,有力地打擊法軍。
至1956年初,民族解放軍已發展到1.5萬餘人,加上民兵共有11.5萬人,武裝鬥爭已遍布阿整個北部地區。
民族解放軍初期的武裝鬥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組織分散,缺乏強有力的核心領導和正確的政治綱領。為此,1956年8月在卡利比亞的蘇馬姆溪谷召開了阿民族解放陣線第一次代表大會,史稱“蘇馬姆會議”。會議選出了由17名正式委員和17名候補委員組成的阿民族解放陣線的最高政治和軍事領導機構——阿爾及利亞全國革命委員會。
會議還通過了《民族解放陣線綱領》。該《綱領》對阿爾及利亞的革命性質、戰爭目標、停戰條件和和平談判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戰爭目標和停戰條件是,打敗法國軍隊,破壞法在阿的經濟,並依照戰時國際法,不斷壯大革命勢力。迫使法國當局完全承認阿爾及利亞的獨立和主權,承認民族解放陣線是阿爾及利亞人民的唯一代表。
民族解放陣線第一次代表大會以後,阿民族解放軍進行了組織調整。全國分為6個軍區,即奧蘭阿爾及爾、卡利比亞、北君士坦丁、奧雷斯—內門查、撒哈拉軍區。每個軍區下轄若干軍分區,軍分區分成若干地區,地區又分成若干區段,區段則包括若干村莊。解放軍編成團、營、連、排、班。基本戰鬥單位為連,配置於區段。經過調整與發展,至1956年秋民族解放軍已達3萬人,並在摩洛哥和突尼西亞建立了訓練基地和武器供應基地。
而對阿民族解放鬥爭蓬勃發展的勢頭,法國當局也採取了相應措施。
至1956年底,法軍數量已增至40萬人。根據阿民族解放軍多活動在高山叢林既分散又隱蔽的特點,確定了“重點圍剿,機動搜索,空降突擊”的戰術。同時,針對民族解放軍裝器裝備主要來自境外的情況,加強了對阿的邊境封鎖,先後在阿爾及利亞同摩洛哥、突尼西亞邊境以及阿地中海沿岸建立了多條陸、海封鎖線,配置重兵把守,並派出摩托部隊和飛機日夜巡邏。
從1956年到1958年的兩年時間,是阿民族解放軍武裝鬥爭勢頭持續上升的時期。但是,阿民族解放陣線領導人過高地估計了群眾普遍參加起義的準備程度,在政治和軍事指導上出現了一些失誤,放棄游擊戰的戰術方針,改而進行正規戰,結果遭受較大損失。
在挫折面前,民族解放陣線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恢復游擊戰,戰略上爭取實現的目標也改為以積極的進攻行動保持軍事上的“均勢”,迫使法國承認阿爾及利亞獨立。在民族解放戰爭不斷取得勝利的基礎上,1958年9月19日,在埃及開羅成立了以費爾哈特·阿巴斯為首的阿爾及利亞臨時政府。
阿民族武裝鬥爭動搖了法國的統治,從1955年到1959年,法軍已死傷數萬人,耗費80多億美元軍費。從1959年起法宣稱要給阿人民以自決權,並建議舉行法、阿談判。
1960年6月,法、阿談判開始。但就在同一時期,法國當局進一步強化軍事行動,法軍增加到80多萬人。法軍採取“固守要點,全面封鎖”的戰略方針,專門修築了一條長達3000公里,寬約1公里,由數道電網、堡壘、電子報警系統、觀察哨、地雷場組成的所謂不可突破的“莫里斯防線”,企圖扼守主要城鎮和石油產區,嚴密封鎖阿突和阿摩邊境。
針對這一形勢,阿民族解放陣線以戰場上的勝利配合談判鬥爭,打破了法國的多次攻勢,拒絕了割讓阿領土的要求。民族解放陣線還以非武裝鬥爭形式,如罷工、示威遊行等,同殖民當局進行堅決的鬥爭。

結局


在國際社會的持續援助下,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軍的武器裝備不斷得到改善,同時法國佔領區的示威、罷工等運動此起彼伏。
1959年10月,認清形勢的戴高樂承認阿爾及利亞擁有自決權。
徠1962年3月,法國與阿爾及利亞共和國臨時政府在法國東部埃維昂城簽署協議,法國承認民族解放陣線為“合法新政治組織”,阿爾及利亞人民可以通過投票決定是否獨立。
1962年3月18日,簽訂了法、阿《埃維昂協議》,承認阿爾及利亞人民的自決權和阿爾及利亞國家的獨立和主權。次日,阿全境實現停火,持續了七年半的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戰爭終於結束。
在持續93個月的戰爭中,法軍共損失11.2萬人(戰死2.5萬人),戰爭費用超過3.5萬億法郎。民族解放軍傷亡約20萬人,阿爾及利亞平民傷亡約60萬人,200餘萬人被趕入“遷居營”。

意義


1962年7月3日,阿爾及利亞正式宣告獨立,同年7月29日,定名為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
阿爾及利亞民族解放戰爭結束了法國在阿爾及利亞長達130年的殖民統治。阿民族解放軍雖在人數與武器裝備上處於絕對劣勢,但依靠人民的支持,運用正確的戰略戰術,終於取得了勝利。而法國殖民軍卻因為進行的是非正義的殖民戰爭,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
這場戰爭的國際意義在於,阿爾及利亞成為非洲第一個通過武裝鬥爭取得獨立的國家,它的勝利為北非及其他法屬地人民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提供了有益經驗,創造了有利條件。
戰爭中,法國損失數十萬人,耗資逾300億法郎,大大削弱了法國用於維持其他地的人力和財力。
20世紀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期,法國政府不得不承認非洲各法屬地相繼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