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教育局

松江區教育局

松江區教育局是松江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主要是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研究和編製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確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負責管理局事業單位,指導有關協會、基金會和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負責所屬教師和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等。

部門領導


局長陳小華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在工作需要時,受書記委託,主持局黨委工作;主管:人事、審計、督導。
副局長錢秋萍
分管教師進修學院、人事、教師隊伍建設。
副局長楊桂龍
分管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語言文字、招生、督導、少先隊。
副局長顧逸程
分管計劃財務、基建設備、後勤管理、計生、文檔、政策法規、愛國衛生、外事、對口交流協作、審計、基金會、信訪、辦公室。
副局長馮雷
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綜合治理、安全、未保、周邊、退管會。

行政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
2、研究和編製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確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3、綜合管理本區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
4、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本區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的預算方案,籌措教育經費,負責統籌、使用和管理本區財政下達的教育經費,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對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指導、監控與審計。
5、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和教育的綜合改革,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法制教育、科普和國防教育工作。
6、協助做好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7、加強教育技術裝備的綜合管理和應用,指導協調校辦產業的發展和學校後勤改革、管理工作。
8、規劃並協調本區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協調和指導學校的環境治理、安全工作,參與青少年保護的工作。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一、黨委辦
負責人:吳超峰
(一)負責黨委辦公室全面工作,牽頭協調兩辦工作,組織安排黨委主持召開的各種會議。
(二)組織起草和制定黨委的各類文字綜合工作。
(三)負責日常黨務工作、信息與文檔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的組織、老幹部、統戰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以及師德建設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的宣傳、雙擁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共青團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人:張權
(一)協調編製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擬定局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重要會務、接待的組織安排;負責局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的受理、處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團體審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與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電子政務、信息公開、《教育信息》、《松江教育》、《教育年鑒》、大事記等信息管理與編髮工作;負責文秘、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負責督查、催辦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及有關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內務、綜合治理、愛國衛生、計劃生育、獻血工作、台僑、車輛管理;負責指導校園防汛、防颱、防火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文印、打字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負責松江教育改革和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提供領導決策;組織協調教育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宣傳貫徹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教育系統的普法工作;規範各種規章制度、規定及學校校紀校規,承擔教育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涉及法律問題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三)負責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教育系統港、澳、台事務;辦理教育系統出國進修、考察工作;指導學校對外籍專家、教師和境外來滬留學、進修考察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外事活動的接待工作;協助辦理審核境外人員或機構合作辦學。
(四)受理來信、來電、來訪;接受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向下級單位或者有關機關轉辦、交辦信訪事項,並負責督促、檢查;參與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檢查指導本機關或本系統的信訪工作,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調查、研究和分析信訪情況,及時向國家機關及其負責人提供信訪信息和解決問題的建議;向信訪人宣傳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五)負責局會議的文稿記錄及材料整理等工作;負責局領導的重要講話稿和各類公文的起草、初核工作;負責局行政主要工作等方面的信息綜合、反饋,向區政府、市教委等有關上級部門報送本局重要政務信息;負責本系統政務信息、公文寫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文電收發、登記等工作;負責印鑒、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協管各類公文、刊物的文印工作。
(六)依據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指導、檢查、監督機關科室和基層學校的檔案業務工作;集中統一管理機關的重要檔案資料,保守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負責接收、整理、保管機關的重要檔案資料,推進檔案工作的科學化管理和現代化建設;制定檔案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計劃,組織檔案人員培訓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
負責人:金仲明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忠於職守、廉潔高效,依法行政。
(二)指導基礎教育的教學管理,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評估。
(三)負責指導中小學開展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等德育工作。
(四)組織中小學開展各類競賽活動。
(五)負責中小學體育衛生、藝術科技、勞動技術、科研工作、民辦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的管理。
(六)負責中小學語言文字、國防、民防教育。
(七)負責檢查中小學教育計劃、教材選用、課程設置的執行情況。
(八)編製小學、預初事業計劃,負責小學、預初招生工作。
(九)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十)搞好內勤管理,使科內檔案管理規範化、制度化。
四、職業技術和成人教育科
負責人:張金其
(一)全面貫徹國家有關職成教育的方針、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
(二)制定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協調、執行全區職成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事項。
(三)統籌管理崗位培訓、成人繼續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遠程教育等終身教育工作。
(四)負責職成教育日常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評估及評優活動。
(六)研究、制定和指導職成教育體制改革。
(七)負責全區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審批和日常管理。
(八)負責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及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審批工作。
五、計財科
負責人:袁洪斌
(一)根據區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合理規劃學校設點布局,協同相關部門制定和修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二)制訂全區學校校舍、場地建設計劃,並監督計劃的實施。
(三)教育教學的物資、儀器、設備的供應及管理工作。
(四)基建項目的前期工作(立項、設計、勘察、施工、監理、配套工程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基建過程中的技術處理,上報區財政局基建月、年報,指導學校基建項目的財務決算
(五)大修項目的前期踏勘、計劃編製以及大修質量的監管、零星工程項目的審價。
(六)教育經費預決算。
(七)教育審計監督。
(八)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各種收費票據管理。
(九)會計、審計事務管理。
(十)國有資產管理
(十一)教育事業統計。
(十二)行政會計、事業會計、機關內設帳戶的財務管理及教育工會和機關工會財務等工作。
(十三)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人事科
負責人:夏長來
(一)綜合管理和指導人事工作。
(二)擬定本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協調人事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人事調配、工資福利、編製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教師評優獎勵、教育人才引進工作。
(四)指導學校內部管理改革和發展。
(五)指導學校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幹部的進修培訓。
(六)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崗位的管理,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議、教師資格認定、審批,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
(七)負責機關人事、編製、工資福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