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廢物管理中心

廣東省廢物管理中心

根據省編辦批複的新職能及省環保廳對中心的要求,將中心內設機構調整為綜合管理科、管理一科和管理二科共三個科室,主要任務是:參與擬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法規、規章、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危險廢物和嚴控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固體廢物進口的專業技術審核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跟蹤管理工作;負責新化學物質和有毒化學品生產、進口的登記工作;負責危險廢物(處置)經營單位及其設施運行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協助處置突發性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指導市、縣固體廢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