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周洪宇,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湖南衡陽人,博士研究生,二級教授。1996年5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1976年9月參加工作。
現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江教育研究院院長,民進中央常委、民進湖北省委會主委,全國人大代表。
1978年03月至1981年12月,華中師範學院歷史系歷史學專業學習;
1981年12月至1993年06月,華中師範學院教育科研所助教、講師、團支部書記(其間:1985年09月至1988年06月,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1988年09月至1991年06月,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歷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1993年06月至1996年10月,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研所副教授;
1996年10月至2000年09月,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其間:1997年06月至1997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學訪問教授);
2000年09月至2001年11月,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院長(其間:2000年12月至2001年06月,美國哥倫比亞教育學院高級訪問教授);
2001年11月至2002年06月,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副區長,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院長;
2002年06月至2004年06月,民進湖北省副主委,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副區長,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院長;
2004年06月至2006年03月,民進湖北省副主委,湖北省武漢市教育局副局長;
2006年03月至2007年05月,民進湖北省副主委,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
2007年05月至2007年12月,民進湖北省主委,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
2007年12月至2008年01月,民進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
2008年01月至2013年01月,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進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
2013年01月至今,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進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2018年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周洪宇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0年1月11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主席團名單,周洪宇名列其中。
主要學術兼職有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教育史學科組成員、國家教育督導團專家組成員、教育部教師教育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教育部高校設置委員會成員、海峽兩岸關係與國共兩黨關係史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教育學會教育史分會副會長、全國地方教育史志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高等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社會科學聯合會委員、中國陽光教育研究院院長等職。
周洪宇
2006年——2010年的主要成果有:
周洪宇
主編《陶行知研究在海外》(新編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教育活動史研究與教育史學科建設》(山東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教育大創新》(山東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陽光教育對話錄》(華中科技大學2006版)等。
先後承擔了教育部“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多項重點課題,在《教育研究》、《歷史研究》、《中國教育學刊》、《中國高等教育》、《人民教育》、《Chinese Education and Society》(美國)等中外重要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研究成果10餘次獲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二等獎。
在教育現實問題研究方面,他承擔了教育部“十五”重點課題“我國師範教育體制改革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湖北省“十五”教育科研課題“陽光教育的理論和實踐”等,對基礎教育、教師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若干重要問題進行了廣泛而系統的探索,發表了《應實行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完全免費制》[《教育研究》2003年第4期]、《農村九年義務教育應免費》[《人民日報》2003年3月28日]、《完全免費制應自農村始》[《中國教育報》2003年3月4日]、《農村義務教育應免費的再呼籲》[《新京報》2005年4月17日]、《農村、農民與農村教育》[原載《當代教育論壇》2005年第1期,後為《教育學》人大報刊複印資料2005年第4期全文轉摘]、《高教改革:還有多大空間》[原載《中國教育報》2004年4月7日,後為《新華文摘》2004年第15期全文轉載]、《終身教育是全面建設小看社會的必然要求》[原載《教育研究》2003年第3期,後為《新華文摘》2003年第7期全文轉載]、《教育公平: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內容和實現途徑》[原載《人民教育》2005年第7期,後為《新華文摘》2005年第14期全文轉載]、《“陽光教育”論》[《中國教育學刊》2004年第1期]、《論“合育”》[原載《中國教育學刊》2004年第10期,後為《中小學教育》人大報刊複印資料2005年第1期全文轉摘]等,出版了《千年夢想圓於建國百年----小康社會與教育新使命》[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教育大變革---全體、全面、全程的陽光教育》
周洪宇教授的研究成果多次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獎勵。1994年,他為骨幹之一編輯出版的六卷本《陶行知全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獲首屆“國家圖書獎”,1995年他任兩主編之一的《陶行知教育學說》[湖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獲國家教委首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1998年他任兩主編之一的《中國近現代教育思潮與流派》[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獲教育部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999年他為骨幹的《從湖北看中國教育近代化》獲全國第二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0年他為主編的《邁向21世紀的中國教育科學》獲湖北省第三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1年他的《生活教育運動的歷史及對當代教育的影響》[《教育研究》1997年第10期]獲湖北省第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他的《從世界師範教育的發展歷程與趨勢看未來中國師範教育的發展走向》獲武漢市第八屆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2004年他的“小康社會教育發展指標體系與對策研究”和“陽光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分獲獲武漢市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和三等獎。
周洪宇教授曾多次赴海外和港台地區從事教育學術交流,與海外學術界聯繫密切。1997年赴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做高級訪問學者,1998、1999年赴台灣從事學術交流。2000年底至2001年6月赴美國“常青藤大學”之一的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做高級訪問學者。2003年、2004年、2005年又先後赴澳大利亞、紐西蘭、法國、德國、奧地利、盧森堡、比利時、荷蘭、義大利、美國、加拿大等國進行教育考察和交流。由於其“教育上的傑出貢獻”,2005年被美國聯邦政府教育部授予榮譽證書。
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吸引優秀人才當教師
周洪宇
建議設立國家級教師最高獎
2012年3月13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華中師範大學教授周洪宇向全國人大會議提交主題為“建立國家教師榮譽制度,設立國家級教師最高獎”的建議。
周洪宇提出:建立教師榮譽制度,設立國家級教師最高獎,鼓勵教師終生從教,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造就一流教育家的迫切需要,也是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呼聲所在。目前我國還沒有國家層面的教師榮譽制度,現有的教師榮譽制度框架體系也尚待規範和完善,而科技領域則設立有國家最高科技獎等。從國際上看,美國設有“國家年度教師”、英國設有“皇家空軍年度教師獎”、澳大利亞設有“教師國家成就獎”、新加坡設有“總統教師獎”等,以“陶行知教育獎”命名國家級教師最高獎最為合適。
1999年,周洪宇教授被評為湖北省高等學校跨世紀學科帶頭人;
2000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08年12月,被中國教育電視台、中國教育新聞網等評為“改革開放30年‘中國教育風雲人物’”;
2009年1月,被教育部《基礎教育參考》和中國教育宣傳網等評為“紀念改革開放30年基礎教育影響力人物30人”。
2012年1月,被《檢查日報》評為2011年全國有影響力的十位人大代表之一
南方城市供暖不是新問題,現在北方有集中供暖,南方沒有,但南方供暖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經濟收入增加,南方供暖既有必要性也有一定的可能性。周洪宇說:“我幾年前就曾在全國兩會上提出這個問題,不少北方或者更南地區的同志認為不需要,但很多長江流域等地方的同志認為,南方城市的冬季供暖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調研結果顯示,目前南方90%以上的城市家庭擁有分戶取暖設備。此外,合肥、武漢、貴陽等城市已在部分城區實行集中供暖,南昌、襄陽、畢節等一批城市正在規劃建設集中或區域式供暖工程。“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遠景目標,到2035年我國人均GDP將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隨著人民收入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屆時南方城市將釋放出大量供暖需求。”
周洪宇指出,南方城市擁有豐裕的可再生能源(如地熱、江水源、太陽能、污水源等)和清潔化能源(天然氣、電、工業餘熱、清潔化燃煤等),適宜通過多能互補和冷熱聯供,發展低能耗、清潔低碳的供暖模式。以貴陽為例,該市“未來方舟”項目採用水源、污水源熱泵等技術為居民提供冷熱聯供,相比傳統供暖模式,每年可節約燃煤量1.26萬噸標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萬噸、二氧化硫排放207噸、煙塵排放120噸,並節省30-40%的成本。
此外,南方居民熱負荷波動大,在應對低溫寒流時易形成電力和天然氣負荷高峰,引發能源供應缺口,如2008年和2020年我國南方多省的“拉閘限電”現象,這些均與極端天氣有關。如果在南方發展多能互補、冷熱聯供的清潔低碳供暖系統,可有效提高能源系統韌性,保障能源安全。
我國出生缺陷預防體系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繼續完善。首先,應該由國務院修改《婚姻登記條例》,將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列入婚姻登記前置程序,將婚檢納入公共衛生服務範疇,由政府支付婚檢基本項目費用,由民政部聯合衛健委實施,將婚檢率由目前的61.1%提升至100%。其次,國家財政部在“十四五”期間不妨增加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支出。第三,取消建立孕產婦健康檔案的時間限制,即自確診懷孕之日起即可建檔。最後,由國家衛健委牽頭,指導地方組建省、地級區域性的產前診斷中心,建立統一資料庫。
周洪宇建議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應當增加規定,明確要求代表發言應當圍繞會議議題,由此確保代表的發言能做到有的放矢、更有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