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
軍事單位
由若干個營(或連)及戰鬥、勤務保障分隊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旅)。為基本戰術部隊。一般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導彈團、航空兵團、空降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汽車團等。目前中國軍隊中團長的軍銜是上校、中校。
團是現代軍隊的一個單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編製中通常配有三個營,一個標準團人數是1500人,歐美國家的編製一般在兩千人左右。它的最高指揮官是團長。目前中國軍隊中團長的軍銜是上校、中校。
由若干個營(或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旅)。直屬於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許可權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誌。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導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
中國西魏、北周時,軍隊就以團作為一級組織。隋朝軍隊出征時,以100人為隊,步兵20隊為團,騎兵10隊為團。唐朝府兵每團300人。清末新軍設標,下轄3個營或若干連。1912年,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統一軍隊組織名稱時將標改稱團。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起,就編有步兵團。抗日戰爭時期,組建騎兵團、炮兵團。解放戰爭時期,組建工兵團、戰車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又組建航空兵團、空降兵團、通信團、防化團、導彈團、雷達團、探照燈團和機械化步兵團等。
當士兵由跟隨騎士的一批人演變成更有系統的軍隊時,團這個詞便在公元16世紀末起開始出現。
團的士兵數目主要依從它所隸屬的軍隊的兵力和傷亡而定。例如在美國南北戰爭時,一般的團擁有超過一千名的士兵。但在內戰結束時,邦聯軍有時只有僅僅相等於連的一百名士兵以下的兵力。
在英軍方面,團以上的軍隊結構是依各種軍事任務而改變。正因為團通常是最大的永久軍隊單位,很多團都有通常可以追溯數世紀的長久歷史。例如英軍中現存最古老的團是在1537年創立的榮譽炮兵連(Honourable Artillery Company);而在1633年建立的皇家蘇格蘭團(Royal Scots)則是最古老的步兵團。
美軍曾一度有團的組織,但現時除騎兵以外團則以旅代替。雖然每個營和縱隊都因為它們的歷史背景而隸屬於某一團,但只有騎兵團是在戰爭時隸屬於師。這些團通常是因為歷史原因而繼續存在的。它們被稱為“榮譽團”。
歐洲一些國家的軍隊中,從10世紀起,已出現團,但不是固定建制單位。16世紀初,法國、奧地利、德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國軍隊將雇傭兵編成若干團,下轄10~16個旗,每旗300~400人。團逐漸成為許多國家軍隊的一級組織。16世紀中葉,法國組建了步兵團、騎兵團,每團有 4~6個營或8~10個騎兵連。17世紀下半葉至18世紀初,法、俄等國軍隊又組建炮兵團、工兵團。從20世紀50年代起,美、英等國陸軍的諸兵種合成部隊中逐步撤銷團一級組織,由旅(或師)直轄營,只保留某些兵種的獨立團。蘇聯、希臘、日本等國仍以團為基本的建制單位,十分重視團的建設,不斷提高其諸兵種合成程度。蘇軍摩托化步兵團,轄3個摩托化步兵營、1個坦克營、 1個炮兵營和其他戰鬥、勤務保障分隊,編2200~2300餘人。
• 在英國,團作為一種榮譽單位永久保留,但是在實際的作戰中並沒有作用。
• 在蘇聯,團作為一個戰役戰術單位,一般用於完成特定戰鬥中的軍事或勤務任務。在編製上通常由多個技術兵種混合編成;
• 在美國,團的編製和任務並不固定,並且經常調整,20世紀60年代的五群制計劃中曾將團一級編製撤銷,但是在80年代后逐步恢復,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的一級組織;
• 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團一級編製曾經作為基本的戰役戰術單位使用,是戰役中的最小指揮單位,但是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團主要作為軍事行政管理和後勤管理的一級組織,在軍事作戰中的作用逐步減少;
• 在日本軍制中,聯隊與團相當。滿員編額約3千人至4千人不等。
• 在空軍的體系中,大隊(Group)與團相當。指揮官軍銜通常是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