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亞東
曾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1984.09——1986.07,中國人民警官大學二系幹部專修科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92.08——1994.12,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69.12——1974.03,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74師戰士。
1974.03——1983.12,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一科、政治處辦事員、幹事。
1983.12——1989.04,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五處副處長、收容審查所所長。
1989.04——1993.06,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3.06——1997.05,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局長。
1997.05——2001.07,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2001.07——2006.11,安徽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武警安徽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2006.11——2006.12,貴州省委常委。
2006.12——2007.04,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維穩辦主任(兼)。
2007.04——2013.03,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維穩辦主任(兼),武警貴州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2013.03——2013.04,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3.04——2014.01,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2014.01——2018.01,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十屆中共貴州省委委員,貴州省法學會第六屆理事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