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供
以燃燒供品的方式供養給本尊
火供:藏密吸收婆羅門教傳統傳至漢地,以燃燒供品的方式供養給本尊。火供的對象有世間的護法神、多聞天王、贊巴拉等等。所有的供品,如五穀雜糧、油、金銀等等,都分別象徵貪、瞋、痴、嫉妒、傲慢及不同的業力,藉由燃燒供品,他們都歡喜接受。火供的主要目的是在做供養,我們將食物或各式各樣的物品,放入火中,火將它們燃盡,所以,是火吃掉了它們。
火供法是佛教的大法,尤其是藏傳佛教特別重視火供這部佛法,又名「勝義火壇護摩法」,但是往往上百年,難有一場真正的「勝義火供護摩法」。
火供
以燃燒供品的方式供養給本尊。火供的對象有世間的護法神、多聞天王、贊巴拉等等;出世間者為智能本尊,如阿彌陀佛、觀音等等。在火供時,將爐壇觀想為佛或護法神所住的宮殿及壇城,外在是火的形象,但內在分別為佛、護法神及他們的眷屬。所有的供品,如五穀雜糧、油、金銀等等,都分別象徵貪、瞋、痴、嫉妒、傲慢及不同的業力(業力是因果律,每一個原因就有一種結果),藉由燃燒供品,他們都歡喜接受。
又有其他看法:護摩(火供)者,焚燒之義。因印度外道,有事火之法,以火為梵天(及鬼神)之口,為令供物,上達於天,故以火進之。今密教為攝伏彼故,借用彼法,造作壇,構設爐器場,以諸供物,順次加持,投於爐中,供養本尊(鬼神),求成就也,是名外護摩。
火將一切化為灰燼,這是供養的一種方式。首先,在第一類"桑"供養中,我們所供養的是煙;第二類的"餗(sù)"供養,我們供養的是氣味;在第三類的"津塞"供養里,我們供養的是火的自身,是火焰、是燃燒的本身。
1.閉關圓滿。
閉關人持咒語,礙消不清凈之障,得閉關之成就。修息、增、懷、誅,火供其威力大。
2.超度亡靈。
超度(往生人之“息之火供”),此火供觀想甘露,供養火壇城。往生者業障盡除,煩執永斷、福慧俱足,往生極樂凈土。
3.消災消難。
(1)國家遇震、風、火、水之災等(天災)、戰爭(人禍),火供熄災消難。
(2)個人為了消災、祈福,得安樂、解熱惱,修火供最為善妙。
(3)個人發心懺悔,可滌除破戒之罪障。
4.護法延佛。
(1)興建廟宇、舍利塔為修息、增、懷、誅,故火供。
(2)舍利塔、佛像、廟宇開光及連續大灌頂圓滿,火供。
(3)為期超過七天之大法會後做火供,表示法會圓滿、吉祥。
總之,火供之究竟目的是幫助眾生離苦得樂。其在世俗法間,有指示引導眾生永離煩惱深淵之妙用,得無苦之真樂;在勝義諦中有無量之功德,成就涅槃佛果。(根據果德日珍達俄活佛語錄整理)
總的說有四種,簡化為“息、增、懷、誅”四字。
1.息,停息、消滅的含義。息火供表法殊勝,消除所執、煩惱兩個障礙,得到次第佛果修行成就。
2.增,增加、增多的含義。增火供增本人(護法)或加持對象(如親朋好友等)的福、慧二資糧。
3.懷,歸向、招徠的含義。懷火供歸向佛旨,避開邪見離苦,招徠福慧得樂,進而消除一切障礙。
4.誅,討伐、責罰的含義。誅火供討伐我執、除四魔,責罰惡趣,阻止不凈繞身纏體,速得清凈。
火供,不但對修行者自己、親人以至眾生都具有無上的加持力,對團體乃至國家和婆娑世界都具有不可言說的慈悲的加持力。
此外,編者對火供功德這個概念進行批判性補充,均立足於“依法不依人”原則。對婆羅門教傳統的火供、血祭等,釋迦牟尼多次批判。"種種供養,實生於罪";他視血祭為作惡:"……小小眾生悉皆殺傷;逼迫苦切僕使作人……是等邪盛大會,我不稱嘆"。當時人說:"沙門瞿曇呵責一切祭法"。有明確佛經為證:《優婆塞戒經》供養三寶品──第十七:「不如外道燒酥大麥而供養之,終不以酥塗塔像身……」:“外道”一詞犀利清晰,無須爭辯。對比前文以果德日珍達俄活佛為論據,自然是世尊之言更為可信。批判火供的善文還有《長部,梵網經》「依無益徒勞之橫明而過邪命生活,占卜手足之相、占前兆、占夢、占體相,火護摩(火供)、杓子護摩、穀皮護摩、糠護摩、米護摩、熟酥護摩、油護摩、口護摩、血護摩,沙門瞿曇遠離如是等任何無益徒勞之橫明。」,再有《長部,沙門果經》「彼等依無益徒勞之橫明而過邪命生活。例如占卜手足之相、占前兆、占夢、占體相,火護摩(火供)、杓子護摩、穀皮護摩、糠護摩、米護摩、熟酥護摩、油護摩、口護摩、血護摩,遠離如是等任何無益徒勞之橫明。」此亦為比丘戒之一份。所謂印度外教,指的應當是婆羅門教。後來印度密教吸收這一概念,摘取早期的外道祭祀火供為供養(護摩)。藏密再把這一概念傳至漢地,這才有現在許多人去火供。
綜以上批判之所述,對於佛教徒來講,火供本身是不如法的,浪費糧食就是不愛惜福報,本身就與佛法相悖。供養佛菩薩在於心誠不誠,摯不摯,否則就是燒一個別墅亦只徒增惡業。至於滅貪嗔痴,在於修行的戒律,火供燒貪嗔痴,客觀上有利於發願修行,但現今的火供大多只是形而上學。
供品經過佛法加持轉換成殊勝無量之供品,透過供養來成就息、增、懷、誅,分別達到消除業障,增長福德、智能、長壽,懷柔冤親敵害、煩惱,誅滅貪、瞋、痴、無明、惡魔、外障(煩惱魔、蘊魔、天子魔、死魔)。以火供功德迴向法界,依修法者殊勝功德與諸佛菩薩慈悲之力合而為一,真正能令法界心喜,十方吉祥!火供主要的類別有三種,第一種稱為桑,第二種稱為餗,第三種稱做津塞。"桑","餗","津塞"之內又包含有許許多多種的薈供類型,但主要的仍是這三種。
所以,這一切供養,其對象有四:(1)我們向諸佛、菩薩、本尊供養。(2)然後,我們對護法及高靈力的天神做供養。(3)接下來,我們供養諸有情眾生。(4)供養諸鬼魂及餓鬼道,同時特別供養那些我們對他欠了惡業的債主。所以,我們是向以上這四類的對象做供養。第一類與第二類我們稱之為上供,是供養與給予;第三和第四類則稱為布施,對象是向下的。
桑供:煙供
三類中的"桑"供,主要集中於山河、大地、宇宙諸神祇的供養,包括各類的神祇,我們在"桑"中,特別對他們做供養。我們邀請了整個宇宙中所有的神祇,並特別對於自己局部範圍內的神祇做供養。總體是對於四大類對象都做供養,唯在"桑"中,偏重宇宙神祇。"桑"供通常是在屋子的頂樓或在山頂上施行,生起很大的煙。
"桑"供必須非常潔凈,此點甚為重要,它同時必須是百分之百的素食,在"桑"供中,不可有任何肉類。所以,"桑"供是純素的、純凈的。
餗供:嗅供
接下來談"餗","餗"供也是對前述的四大類對象做供養,不過,較著重於鬼道,幽魂,及我們對他欠有惡業的生命做供養。所以,我們燃燒各種不同的食物,甚至任何其它東西,來供養他們。有時候,我們需做某種"餗"供,內容為非素食的,我們燃燒肉類來供養。不過,有素的"餗"供,及葷的"餗"供,這是兩種不同的"餗"供,所以,我們必須將它們分開,祈禱文是不同的,要分開來念誦,所燃的火也是不同的,分兩堆來燃燒。
津塞:火供
第三類的"津塞",是最嚴謹的,它也供養四類對象,但主要集中於對本尊的供養。在"津塞"供養中,我們並不燒掉任何東西。"津塞"的種類很多,須依它特定的儀軌來決定應供養那些素材。而且,只有神職人員(譯註:此處指的是出家眾及該儀軌等傳承持有者)才能執行"津塞"供養,它不能由一般人甚至不宜去碰觸"津塞"儀軌中的各項供品,只有神職人員才能去處理"津塞"的供物。各種"津塞"皆有其特定的供物,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供的,不像我們今天在此所做的"餗"供,大家看到桌面上好像什麼都有,但"津塞"具有特殊性,供物的內容及處理過程,皆須依據儀軌與祈禱文來實施,儀軌如何要求,我們就遵循儀軌來做供養,供養的過程也是依序的。一般而言,"津塞"可以分為四種,即息、增、懷、誅。有時候,四種合併一起進行。所以,這四類"津塞"各有特定的供品,我們必須遵循之,不是由在家居士來供養,須由出家或神職人員擔任,若不是出家眾,則至少必須是司祭。
以上就是"津塞"的意義,我並不確切地知道中文的意譯,但我想中文中的"火供"(仁波切以中文發音),事實上等同於"津塞",但並不包括"桑"及"餗",我想"火供"只包含了"津塞"的意義。不過,我不敢斷言。請問"供"在中文裡的意思是什麼(眾人答:供養。)是了,火供指的只是最後一種。我想可能在歷史上,金剛乘的上師們到中國去,他們做"津塞"的供養,因為,在非常大規模的本遵薈供之後,會做"津塞"。有時為了整座寺廟、整個國家,我們也會做"津塞"。所以,與你們平日常做的"桑"及"餗"是不同的。古代中國,多是為王室、帝王做薈供,多半執行的是"津塞",這或許是"火供"名稱在中國的由來吧!這是我的猜想,也許我的想法並不正確,有可能火供可以代表三者,包含三種供養的意義,那是有可能的。無論如何,現代的人們,"桑"、"餗"、"津塞"三者都稱為"火供",他們已經熟悉這樣的稱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