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興亞人
羅興亞人
羅興亞人(Rohingya people),或譯洛興亞人、羅辛亞人或羅興迦人,是緬甸若開邦阿拉乾地區的一個穆斯林族群(集中在若開邦北部近孟加拉邊界一方的貌奪和布帝洞鎮區)。截至2012年,約有80萬羅興亞人生活在緬甸。他們自稱是古代到孟加拉灣經商的阿拉伯人後代,早在公元7世紀就已在緬甸居住。亦有緬甸民族主義者聲稱,羅興亞人主要是19世紀英國控制緬甸之後,作為英國殖民當局“以夷制夷”的幫凶移居到緬甸的南亞人與當地部分土著融合后形成的混血民族,此後又融入了1971年第三次印巴戰爭后逃入緬甸的孟加拉國難民。羅興亞人信奉伊斯蘭教,說孟加拉語的一種方言,從體貌特徵以至文化上與孟加拉人相差不大。
因為民族習慣不同等多種複雜的原因,其中的激進派成立反政府武裝,不斷與緬甸發生衝突。羅興亞人與緬甸佔多數的佛教徒之間的關係一直十分緊張,即便是同樣信奉伊斯蘭教的一些緬甸鄰國(如孟加拉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也經常不願收留羅興亞難民。
羅興亞人
羅興亞人
若開邦原名阿拉干,在古代它並不是緬甸王朝的一部分,實際上阿拉乾地區就是一個獨立的王國。早在阿拉干建立自己的封建王朝時期,這個地區就包括了吉大港在內的“孟加拉十二市鎮”,在妙吳王朝後期被緬甸侵入后王朝滅亡。 1824年英緬戰爭之後,緬甸戰敗並與英國簽訂了 《楊達波條約》,根據該條約緬甸割讓了阿拉干、阿薩姆和丹那沙林,若開邦等地併入英屬印度下的孟加拉省。據緬甸前文化部歷史研究司副司長敏登的考證,羅興亞這個民族是在1824年英緬戰爭后從孟家拉吉大港地區移居到若開地區的印度穆斯林教徒。
彼時緬甸山區多是封建的世襲少數民族上層土司統治,若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十分落後,英國在此地大量開發荒地,地主對勞動力的需求大增,吉大港地區的孟加拉人和穆斯林隨即作為季節性短工遷入緬甸若開邦。“孟加拉十二市鎮”人多地少,加之英國殖民當局在若開地區實施“授地”制度,大量的孟加拉人隨之遷入並在該地定居。
直到1947年緬甸獨立前夕, “羅興伽”一詞都尚未被使用。1948年若開脫離英國殖民統治后,這些穆斯林宣稱擁有獨立的民族認同,要求實行民族自決。1951年6月,他們在孟都縣舉行會議,自稱羅興亞人,並要求在若開北部成立單獨的穆斯林省,享受與若開人一樣的平等權利。
1951年緬甸第一次大選時,穆斯林教徒有4人當選議員。其中一位名為阿卜杜勒·卡夫的議員是若開地區的 布蒂洞代表,他在 《衛報》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羅興伽人”的文章,這一詞語才正式出現。然而,緬甸官方資料認為當時另一名穆斯林代表蘇丹·馬哈茂德並未接受使用“羅興伽人”一詞,他比較認可“若開穆斯林”一詞。
1961年8月,吳努將佛教定為國教,希望藉助宗教的力量團結各族人民,但是這種以一種宗教為尊限制其他宗教信仰的政策加劇了佛教徒、克欽基督教徒以及穆斯林之間的仇恨。此後為爭取穆斯林權利而成立的穆斯林協會加緊活動,並在協會的名稱中加入“羅興伽”一詞。此後,“羅興伽”一詞被緬甸的穆斯林團體正式用作該民族的代稱。
從1948年獨立,對於羅興亞族的政策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吳努政府當政的議會民主制時期,政府先後頒布了《緬甸聯邦入籍法》和《緬甸聯邦選擇國籍條例》使得羅興亞難民入籍,但因其文化程度較低及官員玩忽職守未及時宣傳法令,導致很多羅興亞人失去了登記國籍的機會。
第二階段是軍政府時期。在1974年頒布的新憲法中,羅興亞族未被列為官方認定的少數民族;1978年3月,緬甸軍政府懷疑羅興亞人圖謀分裂國家,發起了代號“龍王”行動;1982年緬甸軍政府制定了《公民身份法案》針對性地通過立法手段剝奪了羅興亞人的公民身份。蘇茂上台後(1988年-1992年),繼續了前任的做法。丹瑞政府上台以來(1992年至今),仍然堅決否認羅興亞族是緬甸的一個民族。2009年1月《緬甸新光報》稱,“羅興亞不是緬甸一百多少數民族的成員。” 1994年緬甸不再發給新出生的羅興伽兒童出生證明。雖然由於聯合國難民署的努力,緬甸政府於1995年發給羅興伽人一種“白色”的臨時登記證,但這種登記證上沒有出生地,也不能被用來行使公民權。
在吳努政府(1948 - 1962)時期,羅興伽人曾被給予一定的政治地位,在議會和政府機構中都有羅興伽人代表擔任職員。作為殖民主義的遺產,民族分離主義在20世紀中後期騷擾著大部分前殖民地國家。隨著伊斯蘭分離主義運動的興起,大量從孟加拉(當時的東巴基斯坦)遷入緬甸若開邦的穆斯林參與穆加黑暴亂行動,要求把該地區併入東巴基斯坦。分裂活動在穆斯林“聖戰”口號的鼓動下日益猖獗,從70年代起緬甸政府和軍隊就不再雇傭羅興伽人,羅興伽人在使用緬甸的政治經濟資源時也受到諸多限制。1978年2月,吳努政府發動“龍王”行動,大規模逮捕若開地區的羅興伽聖戰分子,持續了三個月的軍事行動使得20-25萬人逃至孟加拉。至奈溫政府(1962-1981)時期,羅興伽人曾經擁有的緬甸身份證被逐步沒收,公民身份也被剝奪。
1982年公布的 《緬甸公民法》明確承認了國內135個民族的少數民族身份,但是該項立法既拒絕承認羅興伽人的少數民族身份,也拒絕給予羅興伽人公民身份,甚至該民族出生在緬甸的下一代也不會是緬甸公民。
緬甸政府從憲法立法的角度做出規定,認為羅興伽人無法提供證據表明其在緬的歷史,所以拒絕承認該族群為緬甸本土民族。1989年底,緬甸軍政府以強制手段在若開北部穆斯林佔優勢的地區強制建立佛教徒定居點,並開展軍事行動試圖清剿當地穆斯林反政府武裝,不斷壓縮羅興伽人的生存空間。1991年緬甸發生嚴重水災,在隨後的一年時間裡約有 25 萬羅興伽人出逃孟加拉等國。
儘管在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壓力下,孟緬兩國達成關於羅興伽人的遣返協議,但大量羅興伽人拒絕遣返,有相當數量的外逃人員滯留東盟其他國家。
2012年5月28日,一名若開族婦女遭搶劫、強暴和殺害,當地若開族居民認定兇手是羅興亞人。6月4日,大約300名若開族人誤以為兇手藏身一輛從丹兌開往仰光的長途客車,把10名羅興亞族乘客強行拉下車,活活打死,大客車遭焚毀。一些羅興亞人8日襲擊若開族居民,焚燒房屋,若開族人隨後實施反報復。孟都、布帝洞兩地當天開始實行宵禁,但沒能控制局勢。官方統計,騷亂致使8人死亡,23人受傷,508間房屋遭焚毀,1座清真寺和19家商店遭破壞。據官方統計,那次騷亂導致100多人傷亡,2230多間房屋被燒,14座宗教建築被毀,6萬多當地居民無家可歸。2012年10月,若開邦再次發生騷亂,據緬甸國家電台26日晚說,若開邦在過去幾天里發生的騷亂導致67人死亡,95人受傷,2818間房屋被燒,18個宗教建築被破壞。2012年6月3日,在若開邦陶勾市長途汽車站,300 多名若開族民眾襲擊了一輛載滿穆斯林的汽車,致使10名穆斯林死亡。
泰國警察於2014年3月12日在南部索庫拉縣的橡膠園內發現並逮捕了213名國籍不明的偷渡者。偷渡者聲稱自己是土耳其人,但泰國方面則認為他們是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維吾爾族人。根據警方報道,偷渡者還包括90名孩子。警察去年曾發現一夥非法偷渡團伙在緬甸羅興亞人的秘密據點附近出現,這次又發現事先逃走的監視人員,據此推斷這次也與偷渡團伙有關聯。
2017年8月25日,羅興亞救世軍(ARSA)襲擊了緬甸30餘座邊防警局后,招致緬安全部隊大規模的反擊與清剿,當地暴力衝突不斷,導致大量羅興亞難民逃亡孟加拉國。
2020年1月23日,就甘比亞提出的“緬甸對羅興亞人進行種族滅絕”指控,聯合國國際法院作出一項裁決,要求緬甸採取措施保護緬甸羅興亞人。
共同居住在若開地區的若開族佛教徒與信仰伊斯蘭教的羅興亞人從18世紀初就開始了爭鬥,若開族人認為羅興亞人是伊斯蘭教擴張的急先鋒。二戰結束以後,居住在若開邦北部布帝洞、貌都地區的羅興亞人就要求把他們的聚居區單獨劃分穆斯林領地,要求取得土著民族的地位,並組建了由尕辛率領的武裝部隊,統治了若開北部。
1951年3月,緬甸國防軍對羅興亞武裝發起了進攻,1952年11月佔領了羅興亞武裝總部,恢復了對若開北部的管轄,而羅興亞武裝余部被迫退往孟加拉地區(當時稱東巴基斯坦)。但國防軍一撤退,羅興亞武裝又捲土重來。
1954年11月,國防軍在布帝洞、貌都地區發動了“冒洞戰役”,羅興亞武裝損失慘重,其領導人尕辛和他的200名殘餘人員再次跑到東巴躲藏起來。從1955年到1958年,羅興亞人的分離活動陷入低谷,但成立了一些合法政治組織。其中羅興亞學生協會(RSA)成立於1955年,聯合羅興亞組織(URO)組建於1956年。
從20世紀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末,緬甸的羅興亞人還積極參與國際鬥爭,關注其他國家的穆斯林兄弟。
1956年,當埃及收回蘇伊士運河的主權時,羅興亞穆斯林上街遊行表示對埃及的支持,反對英國、法國和以色列發動的針對埃及的戰爭。
• 奈溫執政時期
1967年,1000多名羅興亞人志願者除了通過在卡拉奇的阿拉伯大使館轉交了他們募集到的捐贈之外,還要求允許他們到巴勒斯坦參與戰鬥。
此外,由於50年代的稱東巴基斯坦遠不如緬甸若開地區繁榮,雙方的生活水平差距比較大,因此許多孟加拉穆斯林非法越境,與若開人經常發生衝突,以至有時發生暴動。這種情況以當時的馬由國界行政區(若開邦與孟加拉國相鄰的一個地區,1961年設立特別行政區)最為嚴重。這些外來的穆斯林自1960 年以來就參加“穆渣希德”暴亂行動,要求把這個地區併入東巴基斯坦,部分羅興亞人也參與其中。
1961年,500名參加“穆渣希德”暴動的羅興亞武裝人員向緬政府投誠。奈溫政府在1962年上台後所採取的國有化政策以及加強對羅興亞人的限制進一步激化了羅興亞人與政府之間的對抗情緒,並導致在1964年羅興亞人再次發動了大規模的武裝叛亂。當然,奈溫領導的革命委員會在1964年5月宣布廢止面值為50和100的現鈔也是引起羅興亞穆斯林不滿的重要原因。
1964年,革命委員會取消了馬由邊境特別行政區,宣布羅興亞青年協會(RYO)、羅興亞賈米圖爾馬拉瑪(RJU)、若開穆斯林協會(AMA)和若開穆斯林青年組織(AMYO)為非法組織。1965年10月,緬甸政府廣播電台的羅興亞語節目被取消。
為了將若開這塊土地從緬甸的非穆斯林手中奪回來,部分羅興亞人於1973年組建了羅興亞愛國陣線(RPF),領導人是賈發·哈比比。該組織呼籲奈溫政府停止對羅興亞人的緬族化行動,並在阿拉伯穆斯林世界廣泛宣傳緬甸羅興亞人的處境。據該組織報道,該組織領導人曾會晤了當時的菲律賓棉蘭老島摩洛陣線領導人。羅興亞愛國陣線吸引了許多羅興亞大學畢業生、知識分子和專業人員在1975年跟隨該陣線轉入地下。
1978年2月11日,緬甸政府發動了代號為“龍王計劃”的軍事行動,在若開的布帝洞和孟都地區展開移民調查。8月,羅興亞愛國陣線發生嚴重內訌,很快就土崩瓦解。
1982年,奈溫政府頒布了新的《緬甸公民法》,這導致長期在緬甸居住而又沒有按照1948年頒布的《緬甸聯邦入籍法》和《緬甸聯邦選擇國籍條例》領取身份證的羅興亞人成為了非法僑民。這一法律激起了羅興亞人的強烈不滿,他們在同年又組建了羅興亞團結組織(RSO),其目的是建立羅興亞自治邦,並按伊斯蘭教法進行管理。該組織經過4年的活動后也因內部矛盾尖銳而分裂成兩派,一派由瑜諾斯率領,另一派由努由爾·伊斯蘭姆領導。1987年,努由爾·伊斯蘭姆派與羅興亞愛國陣線的殘餘人員聯合成立了若開羅興亞伊斯蘭陣線(ARIF)。同年8月,所有的羅興亞武裝組織都聚集在若開羅興亞伊斯蘭陣線之下,組成了統一戰線,但該陣線並沒有能有效開展活動,各武裝仍舊各自為戰。
• 蘇貌執政時期
1988年,蘇貌接管國家政權之後,進一步在政治、經濟、宗教、文化等各方面對羅興伽人進行更為嚴厲的限制。1989年,緬甸政府要求所有公民申領新的身份證,頒發給“真正的緬甸公民”的身份證為粉色的,“客籍公民”的身份證為藍色的,“歸化公民”的則是綠色的。
絕大多數羅興伽人被排除在以上三類公民之外,他們幾乎不能取得以上三種顏色身份證中的任何一種。1989 年底,蘇貌政府強制在若開邦北部的穆斯林聚居區興建佛教徒定居點,這個政策又一次導致大批羅興伽人逃離了緬甸。1991-1992年間,緬甸政府在羅興伽人聚居區對羅興伽團結組織開展了一次大規模的清剿行動,再次導致約25萬羅興伽人逃至孟加拉國避難。
• 丹瑞執政時期
丹瑞曾頒布和推行了多項針對羅興伽人的限制政策,人權組織收集到了12份從緬甸政府內部泄露出來的官方文件,這些文件制定在 1993—2008年間,它們對若開北部的羅興伽人的自由流動、婚姻、人口出生以及日常生活的其它方面進行了限制。
• 吳登盛執政以後
在 2011 年吳登盛執政以後,政府多次在公共場合用“孟加拉人”“所謂的羅興伽人”或者“Kalar”(音譯為嘎啦)來指代羅興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