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改組,常見於上市公司之中,是指擬改組企業將其全部經營性資產投入股份有限公司,並以之為股本,再發行股票並上市交易。整體改組有利於企業的穩定,且關聯交易少,便於操作,但是對於本身包袱比較重的企業,則不宜採取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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