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帽

花帽

花帽,是中國維吾爾族服飾中的特色一,維吾爾族稱它為“朵帕”。不論天山南北,不論男女老幼,也不分春夏秋冬,花帽都是維吾爾族人日常生活的一種服飾。

花帽在維吾爾族中歷史悠久,在唐代時便有記載。到了21世紀,隨著社會發展,不僅使得花帽製作的形制豐富多彩,而且民族特色更為鮮明和濃郁。

簡介


到了明代(公元 1368年-公元1644年),因受阿拉伯和中亞文化的影響,維吾爾族男子削髮戴小罩刺繡花帽。清代初期(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維吾爾族花帽在用料和款式方面,有了新的發展。冬用皮,夏用綾,前插禽羽。
女帽皆用金銀線繡花點綴與裝飾。
經過各地維吾爾族人民的不斷創新,花帽做工愈益精細,品種更為繁多。但主要有"奇依曼"和"巴旦姆"兩種,統稱"尕巴"(四楞小花帽)。
"奇依曼"花帽色彩絢麗,針跡細膩。它用金銀綵線綉制,還綴有各色塑料小珠子。小夥子,姑娘戴上它,在蔭涼的葡萄架下彈唱起舞,顯得瀟灑自若,充滿活力。
"巴旦姆"取名於巴旦杏。巴旦杏源於波斯,是一種能在乾旱沙漠地帶生長開花結果的樹木。善於想象的維吾爾族人民根據巴旦杏的特性和形似新月的果核,運用白色絲線,採取曲、直、點、線相結合的手法,綉製成漣漪和小珠簇擁著巴旦杏核的裝飾圖案,象徵涓涓清泉哺育著果實累累的果木。這種淡雅素凈,莊重大方的"巴旦姆"花帽,多受中老年人的喜愛。
綉制花帽,有多種方法:絲線平綉、十字花綉、絲線結綉、串珠片綉、格子架綉、盤金銀綉、鉤花刺繡、扎絨刺繡以及刺、扎、串、盤綜合綉等。維族婦女先在四瓣帽面上綉出多彩的紋樣圖案,然後將四瓣帽面以頂為中心縫合起來並襯好帽里,套在木製帽模上成型,最後鑲上黑絨布邊,便成了一隻小巧玲瓏的花帽。

特點及種類

花帽
花帽
中國維吾爾族的花帽極富民族特色,可以稱為維吾爾族裝飾藝術的結晶,也是維吾爾族服飾的最顯著的特徵。
花帽的種類很多,人們根據自己的年齡、性別、愛好和習慣來選擇不同的花帽。女性的花帽斑讕艷麗,男性花帽淡雅樸素,青年花帽活潑華麗,老年花帽則凝重端莊。南疆的和田、于田、民豐一帶上了年紀的婦女,喜歡在蓋頭頂上靠前端處戴一頂如酒盅般大小的花帽,叫作“克奇克太里柏克朵帕”,是用黑褐色或黑綠色的羊羔皮製成的;而南疆的維吾爾族男子則喜愛戴黑底白花、色彩對比強烈而格調又很典雅的“巴旦木”花帽、花色鮮艷的“古蘭姆”花帽、綠底白色、素凈淡雅的“齊曼”花帽;東疆的維吾爾族男子則又喜愛紅綠相間、綉織花卉紋樣的花帽。

男性常戴

巴旦木花帽:巴旦木花帽是維吾爾人經常選擇穿戴的花帽之一,其圖案是用巴旦木杏核變形和添加花紋而成,顏色多用白花黑底。此外,巴旦木花帽有好幾種不同的樣式,常穿戴的有“喀什巴旦木”花帽、“莎車巴旦木”花帽、“雙巴旦木”花帽和“曲曲熱巴旦木”花帽(因所繡的巴旦木花紋較小而得名,“曲曲熱”原意為“餛飩”,在這裡引申為小巧可愛之義)等等類別。
阿訇花帽:阿訇花帽主要是由伊斯蘭教宗教人士穿戴。由於花帽常於纏頭巾(سەللە)一併使用,為了使纏頭巾趨於穩固,就決定了它比其它花帽稍長又尖的樣式。
曼波爾花帽:花帽頂綉四組圓形紋樣,邊有四組長方或圓形紋樣,常用黑色為底色,所繡花紋多以黃、桃紅色整花為主,帽治綉出蝴蝶。花紋樣式及顏色因與滿族服飾常用的花紋及顏色頗有相同之處,故也稱之為滿族式花帽。
夏帕克帽:在維吾爾語里意為“瓜皮”,故又稱瓜皮帽。它作為男式花帽,常在春夏期間穿戴,有四色花帽、兩色花帽、黑布繡花帽、白色繡花帽四種式樣。瓜皮帽基本樣式雖與阿訇花帽相似,但不同之處在於前者花帽頂部比後者稍低,而又無角,常用花帽底色為黑、白、深藍色,多選用線布為主要布料。瓜皮帽還有另外一種式樣,與一般常見的式樣有所不同。這種瓜皮帽式樣的主要特點為三瓣,有裡子,鑲有花邊,用彩色絲線在每一瓣中央綉以盛開的花朵樣式,而其周圍用淡紅黃色絲絨以聯環“§”形樣式綉制而成。由於花與帽子裡子一併綉制,即使穿戴時間較長,反覆洗也不失其原色。
衣力買花帽(勾帽):勾帽與其它花帽樣式基本相似,因帽線用勾兒鉤制而成,故而得此名。主要由吐魯番和哈密地區的維吾爾人所穿戴。
托爾花帽(勾織花帽):此帽基本樣式與瓜皮帽相似,是用純白粗棉線鉤成的一種幾何紋繡花帽。勾織花帽唯獨用白色,而且無鑲飾物,用勾織方法製成。此帽由於自身的通風特點,在盛夏期間尤為受到維吾爾男士的格外青睞,是男子在家中常備的一種小帽,夏季可作便帽,冬季可作補帽。
托克亞:它是一種不繡花絲絨小帽,由男士所穿戴。此帽頂部平正,邊兒寬又高,帶裡子,用黑絲絨、黑條絨或黑色布絎制而成。
以上為維吾爾花帽常被穿戴的樣式,但這種分類是依據不同的花帽製作方法而定的。由於維吾爾花帽的穿戴又表現出鮮明的地方特色,維吾爾花帽究其製作方法和工藝特點可分為:絲線、結綉、絲線平綉、串珠片綉、格子架綉、盤金銀綉、十字花綉、勾花刺繡、扎絨刺繡以及刺、扎、串、盤綜合綉等種類。

女性常戴

奇曼花帽:也是普通常見的花帽,帽以米字為骨架,花枝葉交錯,花紋以枝桿連結或線條分隔,成多個正反三角、菱形格局,帽面圖案似地毯排列,也稱奇曼塔什干朵帕,以知識分子戴的最多。
再爾花帽:即金銀線盤繡花帽,是姑娘、婦女最喜愛一種花帽,所繡的花多是立體的,在陽光下熠熠閃耀,給人以華貴端莊之感。
瑪日江朵帕:即串珠亮片花帽,是姑娘和小女孩最常戴的花帽之一。
金片花帽:用壓、鏤花紋金片綴在帽上加以裝飾,是舊時富家婦女戴的一種很貴重的花帽,現在已見不到戴這種花帽的人了。

男女均戴

吐魯番花帽:是吐魯番、鄯善、托克遜地區流行的一種男女老幼都戴的花帽。其特點是花大底空小,而且顏色特別火紅鮮艷,只有這一地區的老年人還戴這種艷麗奪目的花帽。
伊犁花帽:是流行在伊犁地區的一種大方、雅緻,男女都可戴的花帽。它的花紋纖細、色彩柔和。
五瓣花帽:一般花帽是四瓣拼縫成的,而這種花帽比一般花帽多一瓣,是一種男孩、女孩戴的花帽,帽子較小,紋樣比較簡單。
塔什乾花帽:原是塔什幹流行的一種花帽,現在是對格刺繡幾何形紋花帽的通稱,深受廣大男女青年所喜愛,一般色彩對比強烈,火紅閃耀如盛開的花叢。
格來木花帽:即扎絨花帽,帽似地毯絨面,綉法費工,比較少,但廣為男女青年喜愛。

歷史


在各種花帽中,“巴旦木”花帽的歷史最悠久。它又名“吐斯”花帽。花帽上綉有似“半月”、“星辰”的花紋,據說,這種花紋還有一段悲壯的傳說。公元995年,黑汗王朗的蘇里唐克蘇托克·布格拉接受了緣於阿拉伯半島的伊斯蘭教,並把它定為自己國家的國教,而且還將國將定為“星月藍旗”。到了公元1176年,由東北西遷的契丹人所建立的政權西遼攻滅了黑汗王朝,為了便於自己的統治,西遼政權改制了國旗而禁止使用“星月藍旗”。但是,人民不甘受奴役的命運,莎車、和田、阿克蘇、庫車以及中亞部分地區的人民,在黑布上綉了半月星辰的圖像,縫製成花帽,戴在頭頂,以示不肯放棄“星月藍旗”,不願做異邦人的奴隸。所以說這種“巴克木”花帽也是維族人不屈精神的象徵.

起源發展


花帽,維吾爾語叫“朵帕”,是維吾爾族服飾的組成部分之一。花帽在維吾爾族中歷史悠久,在唐代時,西域男性多戴卷檐尖頂氈帽,款似“四片瓦”。11世紀,維吾爾族學者麻赫穆德·喀什噶所著的《突厥語大辭典》中解釋了花帽的各種名稱。到了明代,因受到阿拉伯和中亞文化的影響。維吾爾族男子削髮戴小罩刺繡花帽。清初,維吾爾族花帽在用料和款式方面有了新的發展。冬用皮,夏用綾,前插禽羽。女帽皆用金銀線繡花點綴與裝飾。此後的《新疆回部志》《西域見聞錄》《回疆通志》等歷史文獻都有關於花帽的記載。
到了21世紀,隨著社會發展,維吾爾族的服飾文化不斷發展和豐富,由於各地區自然環境的不同,以及人們年齡、性別、職業和差異,不僅使得花帽製作的形制豐富多彩,而且民族特色更為鮮明和濃郁。

文化特徵


佩戴選擇

不同區域的維吾爾人對佩戴花帽有各自不同的區別,這種區別至21世紀也有所保留。天山以南地區的維吾爾人,多戴黑色底面綉有巴旦姆圖案的巴旦姆花帽。天山以北地區的維吾爾人多戴樸素無華的黑色和紫色花帽。東疆吐善托盆地的維吾爾人則喜歡戴紅、紫為底,上面綉有各種大花的鮮艷花帽。城市中的知識分子對色彩、花紋、圖案典雅素凈的奇蔓花帽則情有獨鍾。

象徵意義

在維吾爾族,當姑娘、小夥子之間蔭生愛意,彼此的感情達到高潮之際,有情的姑娘就會悄悄綉制一頂漂亮的小花帽贈給心上人,小夥子也會格外珍惜姑娘送予的花帽,深知姑娘愛戀著他。顯然,在維吾爾人這裡,花帽是愛情的象徵,是擇偶信物,用來贈給心上人,成為青年男女定情之物。花帽凝結著真摯、深沉的情思內蘊著姑娘的精心勞動、對情人永念的感情,寄託著維吾爾人民對幸福和愛情的追求與嚮往,表達出情侶之間的意願與思念。對維吾爾族來說,美好的姻緣始於花帽是有一定道理的。

生活內涵

每逢節日婚禮、歌舞盛會、走親訪友,維吾爾人都要以精巧漂亮的花帽裝飾打扮自己,絢麗繽紛的花帽及民族服飾與各種民族禮儀相得益彰,越發顯得與眾不同,風格獨特。在這些場合佩戴花帽,不僅是服飾藝術重要的組成部分,也表示了對親友的尊重,更重要的是作為生活禮儀中的需要。
除了自己佩戴以外,維吾爾人還作為珍貴禮品饋贈親朋好友,或敬獻給來訪的中外貴賓。一頂小小花帽表現了一個民族的審美趣味,寄託著維吾爾族人民的厚誼,表達了維吾爾人民樸素純真的美好的感情。

歷史價值


花帽的圖案紋樣,作為一種藝術創造,展現了維吾爾族生活十分重要的層面。花帽上以花卉、草木裝飾圖案為主的特徵,不僅在外觀上使維吾爾人和大自然親密與共、和諧相處,而且在內蘊上也無形地激發了維吾爾人神往自然、順應自然并力圖回歸自然,融入自然的精神追求。花帽在維吾爾民族充滿智慧的加工製作中,創造了技藝和觀念。不僅創造了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而且改變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密切和融洽了人與自然的關係。

非遺傳承


2009年7月,維吾爾族花帽製作技藝被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二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