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區國家稅務局

大同區國家稅務局

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負責本地區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上級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發揮稅收調控功能,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審計、裝備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資產管理、機關日常財務和綜合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及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本地區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