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方經濟中心

天津的城市定位

2006年3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 《規劃》明確提出:天津市是我國直轄市之一,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天津市的發展建設,要按照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以濱海新區的發展為重點,不斷增強城市功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將天津市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

2007年5月29日,天津市第九次黨代會報告提出:經濟發展再上新台階。2011年全市生產總值超過8000億元,人均超過8000美元,財政收入突破2000億元,萬元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0%,經濟素質顯著提高,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北方經濟中心地位初步確立。根據歷年公布的數據,截至2011年相關數據指標全部如期超額完成,天津的北方經濟中心地位初步確立。

背景介紹


天津
天津
從1999年國家確定天津要努力建設成為我國“北方重要經濟中心”,到宣布要建設成為“北方經濟中心”,天津城市定位提升。
兩次城市總體規劃對天津城市定位的表述,雖然只是兩個字的差別,但是變化很大,“含金量”很高。
繼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納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布局后,國家首次明確天津要建設成為我國北方的經濟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區域經濟發展看,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分別有對區域經濟發展起巨大帶動作用的上海、深圳和廣州等經濟中心城市,中國北方地區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經濟中心城市來帶動整個區域的發展,而天津已具備這樣的基礎和條件。
規劃面積2270平方公里的天津濱海新區,被納入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后,新一輪開發建設開始強勢啟動。空客A320系列飛機總裝線項目落戶此地、百萬噸乙烯工程已建成投產。
天津擁有我國北方最大的港口和進出口貨值最大的海關。2005年天津口岸進出口總值超過800億美元,天津港貨物吞吐量突破2.4億噸,其中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等省區市的貨物佔70%以上;集裝箱吞吐量480萬標箱,來自“三北”地區的佔60%以上。
國家對天津成為北方經濟中心還有兩大政策支持:一是在整個產業布局上作出了有力調整;二是天津濱海新區擁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政策優勢。
天津要建設“北方經濟中心”,濱海新區要擔當振興區域經濟發展的“引擎”,必須進一步協調區域發展規劃,特別是加強與北京在城市功能上優勢互補。此次國務院批複明確指出,天津市的規劃建設要“提高為首都、環渤海以及北方地區服務的功能”。
北京和天津是協調發展的關係。京津兩市優勢互補,互相支持。天津濱海新區擁有港口、土地資源豐富等優勢,而北京的優勢是科技力量強。
此前已得到批複的北京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中,北京被定位為“國家首都、國際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並沒有再提及所謂的“經濟中心”,而且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

區位優勢


不少人用“歷史性機遇”評價這個定位對天津發展的意義,許多天津人表示從區位優勢、歷史地位及當前的經濟發展狀況看,天津有理由擔當起這一角色。
從國際上看,經濟全球化和經濟區域化,這是發展趨勢、潮流。幾乎沒有一個地區和國家不參加區域發展的,比如說歐盟、東盟。過去是一個企業,一個港口,一個城市,一個地區的發展,我們國家改革開放早期也是這樣的情況,而現今再這樣單打獨鬥,已遠遠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天津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也積累了很雄厚的基礎。從1993年到2005年,天津市地區生產總值年均遞增12.9%,形成了電子信息、汽車、化工等六大優勢產業,已成為我國北方最重要的現代製造業基地。
天津良好的區位環境,使其具有比較強的對內吸引和向外輸出的雙重的有利條件,正成為中西部地區進入國際市場的“綠色通道”。天津擁有京津、西北和華北十二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腹地,服務兩億多人口。是華北、西北地區通向世界各地最短最好的出海口,也是國外客商進入中西部市場的最佳通道。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海、空兼備的綜合運輸體和天津港集裝箱物流中心等六大物流基地,形成了海空港一體的國際物流運作體系,大批國際資本通過天津進入腹地。天津還擁有我國北方最大的港口和進出口貨值最大的海關。2005年天津口岸進出口總值超過800億美元,天津港貨物吞吐量突破2.4億噸,其中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等省區市的貨物佔70%以上;集裝箱吞吐量480萬標箱,來自“三北”地區的佔60%以上。

初步確立


2007年5月29日,天津市第九次黨代會報告提出:經濟發展再上新台階。2011年全市生產總值超過8000億元,人均超過8000美元,財政收入突破2000億元,萬元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0%,經濟素質顯著提高,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北方經濟中心地位初步確立。
2010年,天津市地區生產總值為9224.46億元,人均生產總值為10384美元,比“十五”末凈增5203.2億元,年均增長16.1%。
2011年,天津市經信委發布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全市萬元GDP能耗累計下降21%,為0.826噸標準煤,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本市的節能指標。
2012年1月,天津市財政局發布數據顯示:2011年天津市轄區內財政總收入達到5333.4億元,增長21.8%,財政收入總量持續加大,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據天津市第九次黨代會報告提出的要求,並結合曆年各項統計數據,截至2011年相關數據指標全部如期超額完成,天津的北方經濟中心地位初步確立。

批複選摘


國務院關於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複
國函〔2006〕62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報請批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的請示》收悉。現就有關問題批複如下:
一、同意修編后的《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總體規劃》立足於天津市的長遠發展,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指導思想,重視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的控制,體現了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原則,強調城鄉統籌和以人為本,符合天津市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對於促進天津市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天津市是我國直轄市之一,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天津市的發展建設,要按照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以濱海新區的發展為重點,不斷增強城市功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將天津市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
三、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將天津市全部行政區域作為城市規劃區範圍,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籌規劃,加強統一規劃管理。要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合理安排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的要求,形成“一軸兩帶三區”的市域空間布局結構。
四、嚴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規模。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和建設用地控制目標。2020年,天津市實際居住人口控制在1350萬人左右;其中,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控制在630萬人左右。2020年,天津市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以內;其中,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以內。根據天津市資源、環境的制約因素,必須防止城市規模盲目擴大。城市發展要堅持集中緊湊的模式,強化集約和節約用地,充分重視岸線和城市地下空間的合理開發利用,採取切實措施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
五、堅持區域統籌與城鄉統籌發展。天津市的規劃建設要注意與京津冀地區發展規劃的協調,加強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特別要注意加強與北京市的協調,實現優勢互補、協調發展,提高為首都、環渤海以及北方地區服務的功能。要充分發揮中心城區、濱海新區以及武清、寶坻寧河靜海、薊縣等新城的輻射帶動作用,優化小城鎮和中心村的發展布局,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六、促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要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國發〔2006〕20號)要求,切實做好濱海新區的規劃工作,建設若干特色鮮明的功能區,構建合理的空間布局。濱海新區的發展要堅持科教優先,不斷推進綜合改革和對外開放。要充分發揮濱海新區對於振興環渤海區域經濟的重要作用,增強和完善濱海新區為區域經濟服務的綜合功能。要按照《總體規劃》的部署,加強對包括天津港、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塘沽漢沽、大港在內的現有各類資源進行整合,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創新能力、服務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將濱海新區建設成為我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高水平的現代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以及宜居生態型新城區。要妥善協調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的關係,中心城區要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實施工業東移戰略,促進濱海新區的發展。
七、加強節水節能和環保工作。要從城市水資源匱乏的實際出發,堅持節流、開源、保護並重的原則,通過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海水淡化等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要按照建設節能型城市的要求,充分利用優質高效的清潔能源,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開發新能源,通過產業結構和交通結構的調整,強化工業、交通和建築節能。要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和同步發展的原則,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重點解決城市煤煙、汽車尾氣、工業廢氣和濱海新區的煤塵污染問題。要加快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嚴格控制和治理海河水系及渤海灣的污染。要加強綠化建設,形成各類綠地有機結合的多功能綠地系統,不斷改善城市環境質量。
八、建立健全基礎設施體系。要按照《總體規劃》的部署,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港口、機場、高速公路和高速鐵路的規劃建設,加強與北京、環渤海地區和北方地區的聯繫,增強聯繫南北方、溝通東西部的樞紐功能。要發揮天津港的優勢,完善輸港通道,鞏固和提高樞紐港的地位和作用,並為遠期發展留有充分空間。要嚴格控制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凈空區域和發展用地。要堅持公交優先的原則,加快軌道交通建設。要加強大型防災骨幹工程、城市重點工程防災設施、城市防災信息系統的建設,以防洪和抗震為重點,形成完善的城市減災體系。
九、切實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好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交通、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要將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從方便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與就業出發,保障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要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速度,探索適合保護要求的舊城改造模式,穩步推進現有危舊房屋的改造,提出分年度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計劃。要加強小區規劃管理,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十、嚴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要加強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優秀近現代建築的保護工作,重點保護好“五大道”等歷史文化街區和獨樂寺、覺悟社舊址、平津戰役遺址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邊環境。要注意保護楊柳青年畫、“泥人張”彩塑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繁榮傳統商業文化。要加強海河兩岸的綠化和景觀建設,努力創造豐富多彩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城市景觀。要嚴格依法行政,發揮規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總體規劃》是天津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總體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編製好近期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的重點和時序。要抓緊深化有關專業規劃,編製詳細規劃,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天津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複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各項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建設部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駐天津市的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天津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國 務 院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