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明

深圳市坪山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王德明,男,1960年9月出生,廣東省博羅縣人,碩士研究生。

曾任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區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人物履歷


1977.09—1979.09,廣東省博羅縣公庄溪口小學民辦教師
1979.09—1981.07,廣東省政法學校公安專業學生
1981.07—1982.03,深圳市公安局民警
1982.03—1993.01,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偵科民警、科員、副股科員、正股科員(1992.02)(其間:1982.03—1982.12廣東省政法學校進修;
1984.09—1987.07,廣東廣播電視大學黨政管理幹部基礎專修科學生)
1993.01—1994.12 ,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刑警大隊負責人、副教導員
1994.12—1997.07,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正科級)
1997.07—1998.10,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副處級)
1998.10—2006.01 ,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2001.09)(其間:1998.09—2001.07廣東省社科院法學專業研究生)
2006.01—2010.03,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處長
2010.03—2011.12,深圳市南山區委常委、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局長、區委政法委書記(2010.06)
2011.12—2013.07,深圳市南山區委常委、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局長
2013.07—2017.01,深圳市坪山新區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2015.04)
2017.01—2018.12,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2015.04)、坪山區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2017.02)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深圳市坪山區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當選為坪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8年12月,深圳市坪山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8年12月29日表決通過:決定免去:王德明的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