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職鍛煉

掛職鍛煉

掛職鍛煉製度在加強公務員經驗交流,促進年輕幹部健康成長和提升公務員綜合素質中有著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擔任相應職務。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係。

掛職鍛煉具有臨時性,不再是交流,如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任務或其他專項工作等。

活動形式


這種活動帶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計劃性,在什麼時候、選派什麼人到什麼地方和單位去掛職鍛煉以及讓公務員掛什麼職、鍛煉的時間多長等問題,都是由機關決定並與接受掛職人員的單位事先協商做好計劃而組織實施的。掛職鍛煉的時間一般是一至兩年,時間過長會影響原單位的工作安排,時間過短則有可能達不到鍛煉的目的。對掛職鍛煉的去向範圍規定的是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鍛煉意義


有序地組織在校大學全日制學生、研究生,奔赴各個區、縣等基層單位,以鄉鎮長助理、駐村幹部、村(社區)支部書記助理和村(社區)主任助理等身份,開展為期3-6個月的掛職工作實踐,根據地方基層工作實際和所掛職務實際,積極參與基層單位日常管理、業務實習、科技推廣、學習宣傳和文化衛生建設等活動,切實增強學生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責任感、使命感,著力提升研究生“服務基層、回報社會”的能力素養;積極探索城鄉統籌發展背景下“校地合作,共謀發展”的智力支持模式和研究生“實踐成才”的創新培養模式;深入推動大學生、研究生為城鄉統籌發展中的“農民組織建設”、“農產品市場信息化建設”和“農民權利有效維護機制建設”貢獻智慧與力量;逐步建設“農村幹部講習所”,繁榮農村新文化事業,培養農村組織管理人才,增加三農人力資源儲備,幫助農村恢復“自我造血”功能;加強引導大學生、研究生“面向農村、面向基層”就業,鼓勵參與實踐的學生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爭取和依託大學的多方面資源,為基層解決力所能及的實際問題,為城鄉統籌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貢獻;凡參與社會實踐的研究生要始終堅持做到“不給基層添麻煩、不給基層加負擔”,在嚴格遵守大學的校規、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單位的有關規定前提下,創造性地開展服務工作。

範例


如雲南省昆明市2011年面向全國公開選拔135名鄉鎮(街道辦)副職。對象為全國範圍內在崗的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即“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志願者大學生,國家公務員,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
掛職鍛煉
掛職鍛煉
昆明市自2009年便開始大規模踐行公選幹部制度,從副科級(副書記、副鎮長)到正處級(2012年公選區縣長),制度創新走在全國前列,是為範本,這幾批掛職幹部不僅年輕,絕大多數是八零后,此外基本都是普通高等教育畢業,文化素質高、辦事願望強、政治覺悟強,社會和百姓反響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