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豪斯學派

包豪斯學派

格羅皮烏斯是包豪斯的核心人物,他與包豪斯其他成員共同創造了一套新的、以功能、技術和經濟為主的建築觀、創作方法和教學觀。他們重視空間設計;強調功能與結構的效能;把建築美學同建築的目的性、材料性能和建造方式聯繫起來;提倡以新的技術來經濟地解決好新的功能問題。包豪斯的教學特點是:反對模仿因襲,將產品設計同機器生產、社會發展及各門藝術結合起來,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理論素養。包豪斯學派的代表作是包豪斯校舍。德國魏瑪市的“公立包豪斯學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簡稱,后改稱“設計學院”(Hochschule fur Gestaltung),習慣上仍沿稱“包豪斯”。包豪斯是德語Bauhaus的譯音,由德語Hausbau(房屋建築)一詞倒置而成。以包豪斯為基地,20世紀20年代形成了現代建築中的一個重要派別──現代主義建築,主張適應現代大工業生產和生活需要,以講求建築功能、技術和經濟效益為特徵的學派。

歷史


包豪斯學派
包豪斯學派
包豪斯提倡客觀地對待現實世界,在創作中強調以認識活動為主,並且猛烈批判復古主義。它主張新的教育方針以培養學生全面認識生活,意識到自己所處的時代並具有表現這個時代的能力為原則。它認為現代建築猶如現代生活,包羅萬象,應該把各種不同的技藝吸收進來,成為一門綜合性藝術。它強調建築師、藝術家、畫家必須面向工藝;為此,學院教育必須把車間操作同設計理論教學結合起來;學生只有通過手眼並用,勞作訓練和智力訓練並進,才能獲得高超的設計才幹。在教學方法上包豪斯認為指導如何著手比傳授知識更為重要。教師必須避免把自己的手法強加給學生,而要讓學生自己去尋求解決辦法,同時強調設計中的集體協作。

發展


W.格羅皮烏斯1919年任魏瑪實用美術學校校長時,該校同魏瑪美術學院合併成為一專門研究建築設計和工業日用品設計的學院,取名“公立包豪斯學校”,格羅皮烏斯擔任校長。包豪斯教師陣容整齊,人才輩出。1925年,包豪斯由於在學術見解上同當地名流發生分歧,遷至德紹,改名為“設計學院”。1928~1930年瑞士建築師H.邁耶任院長,1930~1932年L.密斯·凡·德羅任院長。包豪斯於1932年遷柏林,不久停辦。教師大多流往國外,包豪斯的學術觀點和教育觀點隨之傳播四方,一度為歐美許多大學所採納

影響


包豪斯在十多年中設計和試製了不少宜於機器生產的傢具、燈具、陶器、紡織品、金屬餐具、廚房器皿等工業日用品,大多達到“式樣美觀、高效能與經濟的統一”的要求。在建築方面,師生協作設計了多處講求功能、採用新技術和形式簡潔的建築。如德紹的包豪斯校舍、格羅皮烏斯住宅和學校教師住宅等。他們還試建了預製板材的裝配式住宅;研究了住宅區布局中的日照以及建築工業化、構件標準化和傢具通用化的設計和製造工藝等問題。包豪斯的設計和研究工作對建築的現代化影響很大

創始人


鮑豪斯學派的創始人W.格羅皮烏斯對現代建築的觀點有非常鮮明的,他認為
“美的觀念隨著思想和技術的進步而改變”。
“建築沒有終極,只有不斷的變革”。
“在建築表現中不能抹殺現代建築技術,建築表現要應用前所未有的形象”。
當時傑出的代表人物還有Le.柯布西耶和密斯。凡。德。羅等。現時廣義的現代風格也可泛指造型簡潔新穎,具有當今時代感的建築形象和室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