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神廟

封建時代設在監獄里的廟堂

“徠獄神廟”是封建時代設在監獄里的一種廟堂或神案,它供奉的是所謂“獄神”,故而得名。罪犯剛押入獄中時,或判刑後起解赴刑前,都要祭一下獄神。一般明以前“獄神”為皋陶,至清初則換了蕭何。

水滸傳中的它


又《水滸傳》第四十回敘宋江、戴宗臨刑前,被“驅至青面聖者神案前,各與了一碗‘長休飯’、‘永別酒’。吃罷,辭了神案。”這裡的獄神都是指皋陶(按,皋陶之狀為青面)。而京劇《玉堂春》寫蘇三起解前則是辭別“蕭王堂”,這裡的“蕭王堂”即指供奉蕭何的獄神廟。至於《水滸傳》里稱“神案”,《玉堂春》里稱“堂”,可能是規模大小不一,或一個比較簡易,一個比較正式。

紅樓夢中的它


第一個出處

在《紅樓夢》前八十回內,有多處脂批涉及“獄神廟”一事。小說第二十回,寫李嬤嬤罵襲人,兼及寶玉,將當日吃茶、茜雪出去等事嘮叼個不清,其上庚辰本有批云: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余只見有一次譽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六回,寫紅玉與佳蕙一段對話,其上庚辰、甲戌本又有批云: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迴文字,惜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七回,寫紅玉表示願意隨鳳姐“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甲戌本句旁有行側批云: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見)。

第二個出處

又同一回,針對前面一條批語稱紅玉為“姦邪婢”,庚辰本上又有一眉批云: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亥夏 畸笏還有曾一度出現過的靖本第四十二回上,在寫及劉姥姥巧姐取名,說日後若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鳳姐笑道:“只保佑他應了你的話就好了”時,其上有眉批云: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辛卯冬日以上一系列批語,都反覆提到了“獄神廟”一事,並可知它是八十回以後一個重要的章節。但具體內容如何,批語都語焉不詳。
從批語看,這一故事的主角是茜雪、紅玉二婢,它所涉及的對象則是寶玉和鳳姐等人。故事發生的時間應是在賈家被“抄沒”之後,所謂“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抄沒”事在前,“獄神廟”事在後。又從“獄神廟慰寶玉”一個“慰”字,以及“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等語來看,它涉及當年的婢女搭救其主子的故事。

出處總結

據此,徠我們是否可以大致這樣推斷:八十回后,賈府因事敗被“抄沒”以後,包括寶玉和鳳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獄。是寶玉和鳳姐當年的婢女茜雪和紅玉等人設法打通關節,賄賂獄吏和公差,借祭奉獄神的機會,得以和寶玉、鳳姐等在廟中見面,並最終設法把他倆搭救出來。這就是所謂“獄神廟”回的主要情節內容。
那麼,茜雪和紅玉兩個婢女又如何能有此力量呢?這就牽涉到小說前八十回曾著墨寫到的紅玉與賈芸的關係問題,按照原作的意圖,他倆在八十回后當有一番很大的作為,而這番作為主要就是在賈府事敗后營救寶玉一事(參見本書《賈芸、小紅在八十回以後究竟扮演了什麼樣的重要角色?》一文)。
茜雪在前八十回較少寫及,根據脂批,她要至“獄神廟”回“方呈正文”,而且脂批把她的名字還排在小紅之前,可見她的活動十分重要。但有關她的線索卻非常之少,前八十回只有三處簡單帶到她:一是代寶玉去問寶釵之病;二是因楓露茶給李嬤嬤喝了,而致使寶玉將茶碗打碎,“潑了茜雪一裙子的茶”;三是從李嬤嬤口中交代她離開了寶玉(具體情形不詳,李嬤嬤兩次講到此事,一次講“打量上次為茶攆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一次“將當日吃茶、茜雪出去”等事嘮叨個不清),以後便不再有她的文字了。因此她何以會至“獄神廟”回“方呈正文”,這隻有靠推測了。她也許出去以後嫁給了一位獄吏、公差之類,而她的男人和潑皮金剛倪二又正好是好朋友。因此茜雪——她的獄吏或公差男人——倪二——賈芸——小紅,一條線就這樣串在一起了。《紅樓夢》里多“奇奇怪怪,左盤右旋,千絲萬線,皆自一體”之文(庚辰本第七十七回批語),茜雪至“獄神廟”回的突然出現和“方呈正文”,也許正是這種筆墨的生動體現。

最新考證

甲戌本中的岳(繁體)神廟,非獄字
甲戌本中的岳(繁體)神廟,非獄字
現在甲戌本和目前《石頭記》的一個早期抄本《癸酉本石頭記》后28回已經公布,但癸酉本指出“獄神廟”實為“岳神廟”,“岳”字的繁體字寫法與“獄”字很相近,可能因為傳抄錯誤或蟲蛀的原因,所以其他的《石頭記》抄本才將“岳”字誤讀寫為“獄”字。另外,其實甲戌本中的“獄”字也實為“岳”(繁體)字,只是字體潦草,後人才誤認為“獄”字。甲戌本和癸酉本都是早期的《石頭記》抄本,由於傳抄錯誤才使後來的抄本上帶有“獄”字。根據上文,癸酉本相關回目名稱是:第九十五回 水月庵齡官撻賈薔 岳神廟茜雪慰寶玉。由此可見,“獄”和“岳(繁體)”字的不同,考證出來的結果就迥異了,可謂“一字之差,謬之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