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齊風俗令》是東漢文學、政治家曹操所做的一篇散文,出自《魏志·武帝紀》。
阿黨比周,先聖所疾也。聞
冀州俗,父子異部,更相毀譽。昔直不疑無兄,世人謂之盜嫂;第五伯魚三娶孤女,謂之撾婦翁;
王鳳擅權,谷永比之
申伯;王商忠議,張匡謂之左道: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齊風俗,四者不除,吾以為羞。
(《魏志·武帝紀》,又《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曹操領冀州牧,建安十年(205年)九月,下令整頓社會風氣,企圖革除社會弊病。
曹操(155—220),字
孟德,小名
阿瞞,沛國譙(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政治軍事方面,曹操消滅了眾多割據勢力,統一了中國北方大部分區域,並實行一系列政策恢復經濟生產和社會秩序,奠定了
曹魏立國的基礎。文學方面,在曹操父子的推動下形成了以
三曹(曹操、
曹丕、
曹植)為代表的建安文學,史稱“
建安風骨”,在文學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筆。
魏朝建立后,曹操被尊為“
魏武帝”,廟號“太祖”。事迹見《三國志》卷一本紀。有集三十卷,已散佚。明人輯有《魏武帝集》,今又有《
曹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