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教育局

肇慶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肇慶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並組織、指導、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和管理信息的收集工作。
(三)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協助安排市級教育資金的分配;監督各縣(市、區)教育財政撥款執行情況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規劃和指導校園、校舍、設施建設以及學校布局調整;對市屬學校的經費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指導基礎教育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德育、體育、美育、衛生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勤工儉學、教學裝備、電化教育、圖書館建設工作,規劃和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實施,並組織檢查評估;組織或協同有關部門對普通大中專學校、各類職業與成人教育學校進行教育質量檢查、評估;管理、指導、監督民辦學校辦學;組織指導有關的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組織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主管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組織、指導、監督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八)管理局直屬的事業單位和學校;指導教育學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微信公眾號)、政務公開、議案和提案辦理等工作;統籌信訪、網路問政、12345諮詢投訴、萬企訴求服務以及局機關綜合服務大廳管理工作;統籌數字政府建設、放管服、對外交流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和計劃生育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承擔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養的統籌協調工作,參與指導師範教育工作;指導教師繼續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和教師引進工作;組織並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協調教育人才管理工作;指導師德建設、教育隊伍考核、獎懲工作;統籌各類支教工作;統籌局政務服務事項梳理、行政權責清單制定調整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雙擁”、工青婦群團組織等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理論學習;負責局機關掛點扶貧、結對社區創文、新農村建設工作;統籌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市紀委監委派駐組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規定;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協助安排市級教育資金的分配;監督各縣(市、區)教育財政撥款執行情況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指導和監督學校的基本建設、學校布局調整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承擔直屬事業單位經費核撥和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教育金融安全(化債、預防非法集資)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審批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組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對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檢查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檢查各地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全市“兩基”鞏固提高以及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督導檢查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建立督政、督學、評估檢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組織開展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評估和監測;承擔教育執法相關工作;承擔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普法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治校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治理教育亂收費、違規補課相關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指導學校和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辦市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六、基礎教育科。綜合管理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特殊
教育的設置、教育形式的確定及課程計劃的執行;管理基礎教育及普通中學類社會力量辦學校;指導九年制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指導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青少年開展科技、知識產權和綠色環保等“進校園”活動;負責基礎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統籌教材、教輔選用和管理工作;指導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和校外託管機構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校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統籌老區建設、民族教育和新疆內高班管理服務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綜合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教育、職工教育、農村成人教育,對上述各類學校教育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評估;負責管理職業類社會力量辦學校;指導協調成人非學歷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布局與專業的調整;指導職業與成人各類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學生就業創業工作;指導職業與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中職學校民族教育工作;負責中職學校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統籌教育領域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相關工作。
八、德育科。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組織實施學校德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管理和指導學生思想政治、心理健康教育、學校德育隊伍、基地建設;負責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建設,開展學校德育理論的研究,開展學生法治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導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和各類研學實踐活動。指導少數民族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統籌教育系統社會信用建設工作;負責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工作。
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管理和指導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體育、衛生、藝術教學研究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學校衛生保健工作;組織和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課餘訓練、學生體育競賽與藝術交流活動;參與開展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管理和指導學校新生軍訓和“三防”(防核、防化學、防生物)知識教育;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徵兵宣傳教育工作。
十、安全保衛科。負責學校安全教育、保衛、禁毒、綜合治理和維穩以及統戰、武裝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網路輿情的應急處置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負責預防學生違法犯罪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範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等工作;統籌指導學校與境外非政府組織交流工作。
十一、市招生辦。負責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成人高考、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各類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全市高中畢業考試、初中升高中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具體工作。
十二、勤工辦。協助市教育局做好學校後勤和校辦產業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學校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全市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學校獎學、助學工作;負責協助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十三、教研室。負責本市基礎教育課程的研究指導工作,履
行教育教學業務管理職能;組織開發多樣化的課程資源,提出教學用書的指導意見;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制定教學規範,對教師和學生的教與學提出正確的指導意見;實施對學校教學過程的質量監控,促進學校和教師改善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開展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組織課程改革實驗,總結推廣先進的教改經驗,評選優秀教學成果。
十四、教學儀器管理站。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現代教育裝備、實驗室、各類功能室(園)、圖書館(室)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我市學校教育裝備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市教育專網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做好市教育專網各類應用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協調、組織市教育信息資源的開發、整合、應用和管理,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社會提供教育信息服務。做好全市校園網站和教育網站前置備案的審核與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學校開展信息技術和實驗教學活動,組織、指導全市教師開展信息技術教材與教學、實驗教學與評價等教研活動,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信息技術和實驗教學的考核工作。協調對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人員、教育技術人員、實驗員和圖書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現任領導


羅浩翔: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何德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劃財務科、德育科、安全保衛科,負責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李建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科、教研室、教儀站(教師發展中心)。
黃光炎:副局長。分管基教科、教育督導室以及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聯繫市教育基金會。
譚華偉: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李湘生:局黨組成員(保留副處職待遇)。主持局直屬機關黨委全面工作,分管後勤助學中心,負責紀檢監察、扶貧、婦委會工作。
梁永忠:局黨組成員、市教育考試中心主任。主持市教育考試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工會、共青團工作。
彭銀祥:一級調研員。主持肇慶宣卿中學全面工作。
羅永通:二級調研員(保留正處職待遇)。負責職成科工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和局重要工作事項的督辦。
許穎林:四級調研員。協助李建志同志抓好全市教師發展中心的建設工作;協助黃光炎同志分管基教科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重點工作以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劉其全:四級調研員。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和局辦公室以及局重點工作督辦;協助何德昌同志分管安保科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西江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