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孤平

詩律術語

犯孤平是格律詩讀音中的一種現象,一個句子中,全句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字叫做犯孤平。

專業術語簡介


格律詩的一個句子中,全句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字,這叫做“犯孤平”。有些情況(如處於一句之中的四、五、六字的位置上)是兩個仄聲字之間夾一平聲字,前人也稱為“犯孤平”。為了避免“犯孤平”,某些句子的“一、三、五”諸字也不能不論。如“仄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句子,其第三字平聲如換用仄聲字,便只剩下第四字為平聲了(韻腳的平聲字不計),這就會犯孤平。因此,這種句型也不都是‘“一、三、五不論”。犯了孤平,一般可以“救”,即在適當的位置上、補回某個平聲字,使平,仄聲字的比例恢復大體上的平衡。

舉例


王力先生親自組織學者在《全唐詩》里尋找犯孤平毛病的律句,結果只找到兩個例子: “醉多適不愁。”(高適:淇上送韋司倉); “百歲老翁不種田。”(李頎:野老曝背)。 “醉”字應平卻仄了,“老”字也是應平而仄了。
這兩句犯了孤平的律句,也許是高適、李頎屬一時疏忽所致,也許是故意用古詩所容許的平仄,因為高、李都是盛唐初期的人,當時詩律未細,可能也是一個原因。不管怎麼說,在唐宋千萬首詩中幾乎找不到犯孤平毛病的句子,已經足以證明孤平是詩人極力避忌的一個毛病。科舉時代,試帖詩不論作得多麼好,如果犯了孤平,就算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