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收款結算
委託收款結算
委託收款結算是收款單位 (或銷貨單位) 主動委託銀行代向外地的付款單位(或購貨單位) 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這種結算方式適用於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或其他應收款項。委託收款結算不受金額起點限制,只要付款單位同意就可以收款。銀行不承擔審查拒付和代收款單位扣款的責任。在付款單位賬戶存款不足支付或提出異議時,付款單位開戶銀行即將委託收款憑證退回,由收付雙方自行解決,銀行只代收款項,不負監督責任。現已對這種結算方式進行改進,使其更加靈活方便。為此,銀行為付款單位提供信用擔保的做法,即保付委託收款結算,以利於收款單位發貨或提供勞務后能及時收到價款。採用保付委託收款結算,應為收付雙方互守信用的經濟往來,雙方必須在經濟合同中說明,由付款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申請擔保付款證明並轉交收款單位。收款單位發貨或提供勞務后即可辦理結算,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應保證按期付款。如到期時付款單位無款支付,可由銀行貸款解決。為解決收款單位採用委託收款結算先發貨后收款的在途資金需要,經銀行審查同意,可給予結算貸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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